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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应当将增信服务机构增信余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至少每季度评估一次其代偿赔付能力

第一财经 2025-04-03 17:44:11

责编:高明妍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应当将增信服务机构增信余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至少每季度评估一次其代偿赔付能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商业银行应当将增信服务机构增信余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至少每季度评估一次其代偿赔付能力。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服务以及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增信服务的,商业银行应确认其注册资本、放大倍数、财务状况、经营规则等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防范过度增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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