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商务部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美国光子公司等12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向上述12家美国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本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正式实施。
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2025年4月9日)
1.美国光子公司(American Photonics)
2.诺沃特公司(Novotech, Inc.)
3.埃科达因公司(Echodyne)
4.马文工程公司(Marvin Engeering Company, Inc.)
5.埃克索维拉公司(Exovera)
6.特励达·布朗工程公司(TeledyneBrown Engineering, Inc.)
7.BRINC无人机公司(BRINC Drones,Inc.)
8.赛尼克斯公司(SYNEXXUS,Inc.)
9.火风暴实验室公司(Firestorm Labs, Inc.)
10.奎托斯无人机系统公司(Kratos Unmanned Aerial Systems, Inc.)
11.多莫战术通信公司(Domo Tactical Communications)
12.英斯图公司(Insitu, Inc.)
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实施。
中方尊重企业间平等、自愿、公平的商业行为。具体商业安排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包括出口技术,须经中国政府依法审批。
希望美方能够顺应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优化监管,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公平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也为本土消费者提供更便利、更优质优价的消费环境。
商务部表示,随着各项扩消费政策措施持续显效,预计消费市场总体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特别是要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推广工作。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提升引资政策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