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深圳前海中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的情形。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前海中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民政部:从未设立或批准设立“一脉养老”“惠民工程”项目 有关App涉嫌诈骗
三胎概念掀起涨停潮 这些托育概念股业绩向好
微博:避免体育极端饭圈行为,解散相关运动员超话
江汽集团回应“迈巴赫测试争议”:测试全程遵循严苛行业规范与标准 所有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