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提振消费6条政策》印发。其中提到,培育市场主体壮大提振消费。每月对2025年注册成立、经营良好、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市场主体、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市场主体以及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市场主体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进一步引导培育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凝聚促消费工作合力。加力支持首发经济提振消费。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首发经济发展进行激励。支持引进高能级首店,对开设亚洲级别首店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对开设中国首店给予最高50万元激励,对开设东北首店给予最高30万元激励,对开设辽宁首店给予最高10万元激励。
聚焦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促进经济持续向好中夯实做强国内大循环的基础。
价格调控思路上,也要从以前的管高价转向管低价,从支持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从防垄断转向防无序竞争。
“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增加退税商店数量,优化退税服务,便利境外旅客在华购物,扩大入境消费。”
提振消费不仅是短期经济修复的抓手,更是长期结构优化的重要路径。
开放是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