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州市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夯实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底座,支持搭建国际数据专用通道、专用科研网络,争取扩大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探索建设算力服务平台,提升全球数源中心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广州国际信息枢纽地位。加快推进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在南沙自贸区实施数据跨境负面清单,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健全穗港澳跨境数据流动交易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保护和数据跨境服务平台建设,探索设立数据出境综合服务中心。探索数据跨境服务,协同港澳开展数据托管、融合计算、隐私计算、数据预处理和隐私保护等服务,推动与港澳在商事登记、社会信用、社会保险、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商品溯源、跨境支付等领域建立数据跨境共享互通互认机制,打造数据跨境应用场景。
广州市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深化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领域改革、开放、创新、合作,健全创新发展支撑和促进体系,实现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规模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升、实力增强,结合广州发展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一)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在制度创新开放、业态创新提升、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做示范。落实全国版、自贸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开放措施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工作衔接,进一步放宽电信、医疗、教育等服务领域外商投资准入条件。在服务业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以及《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广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促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落实三批99项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事项清单。对接《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加快制度衔接和项目对接,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对港澳服务提供者的准入门槛。允许香港产业测量企业可通过备案方式在穗提供专业服务。允许已备案的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依法以联合体模式参与竞投项目咨询服务。取消港澳人士参与网络电视剧作为主创人员数量限制。争取经香港的邮轮优先将南沙国际邮轮母港作为国际邮轮航线挂靠港口。(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发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港务局,各区政府)
(三)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开展服务业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先行先试推动制定完善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管理体系和服务贸易行业标准。推动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开展“湾区标准”研制。推动国家级养老机构跨境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健全仲裁行业标准化建设,推动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国际认可,支持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赋能仲裁发展,积极推动仲裁服务智能化、国际化。(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州仲裁委、市司法局,各区政府)
二、促进资源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动
(四)便利专业人才跨境流动。深入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促进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引进。拓展境外职业资格(工种)认可清单,持续探索扩大对港澳职业资格认可范围,支持南沙制定《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2.0版。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支持外国人才来穗创新创业。实施人才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对来穗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创新创业团队的外籍成员、外籍技术人才以及来穗从事必要经贸活动人员,为其本人和家属提供出入境便利、停居留便利。探索开展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州边检总站,各区政府)
(五)促进资本要素双向便捷流动。与港澳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互联互通,深化跨境理财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持牌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财富管理、绿色金融、养老健康、资产管理等方面投融资,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稳妥推进跨境金融创新试点,深化国家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开展外汇管理改革,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试点政策。持续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简化相关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更高水平便利化,引导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加大对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市委金融办,各区政府)
(六)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推动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用好科研用物资跨境正面清单,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有序推动市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进入香港,持续向港澳开放在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支持境外科研开办资金直接汇入广州市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支持真实、合法的服务贸易项下外汇科研资金跨境结算。支持企业建立完善海外运营机构和研发中心。鼓励专利权、专有技术和专利咨询等先进技术和服务进出口。探索科技成果国内外双向对接转移转化路径,依托大湾区科学论坛、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等展会、平台和各类赛事活动,促进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移对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各区政府)
(七)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夯实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底座,支持搭建国际数据专用通道、专用科研网络,争取扩大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探索建设算力服务平台,提升全球数源中心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广州国际信息枢纽地位。加快推进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在南沙自贸区实施数据跨境负面清单,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健全穗港澳跨境数据流动交易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保护和数据跨境服务平台建设,探索设立数据出境综合服务中心。探索数据跨境服务,协同港澳开展数据托管、融合计算、隐私计算、数据预处理和隐私保护等服务,推动与港澳在商事登记、社会信用、社会保险、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商品溯源、跨境支付等领域建立数据跨境共享互通互认机制,打造数据跨境应用场景。(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南沙区政府)
(八)优化口岸通关管理。探索实施更加便利的口岸通关模式,提升跨境电商、国际会展、生物医药等与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相关的物品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港澳药械通”,优化急需港澳药械进口通关管理。扩大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促进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集成。拓展穗港澳三地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单一窗口”合作建设,持续扩大广州“单一窗口”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关服务平台应用范围,推动内地与香港检验检疫证书电子数据共享。(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边检总站、广州海事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九)增强国际运输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广州国际物流中心,精准拓展国际物流通道网络,支持物流企业扩大跨境物流服务出口规模。增加全货机航点及运力,强化精密设备、电子制造、仿生材料、动力电池等高端产品进口通道。争取进一步开放全货机日间航班时刻资源,提升国际空运组织灵活性。高标准规划建设中欧班列(广州)集结中心,推动广州中欧班列降本扩容提质增效。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服务机构在穗开展服务,拓展航运金融、国际中转、船舶租赁、维修管理等航运服务产业链。(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白云区政府、增城区政府、南沙区政府)
(十)大力发展跨境旅行。拓展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持续扩大入境旅游消费,加强全市旅游资源对外宣传推介,打造一批入境游品牌和精品线路,开拓境外直飞航线,用好用足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吸引更多外国人来穗旅游。充分利用“互联网+”“AI+”等技术,进一步提升外籍人员口岸通关便利度,优化口岸通关流程,为国际游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入境服务体验。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加大外语导游培训,优化文旅消费场所入境人员支付环境,推动入境人员移动支付便利化。大力发展国际邮轮旅游、低空旅游。(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广州边检总站,各区政府)
(十一)扩大特色服务出口。支持文化、数字、中医药和知识产权服务等国家级和省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发展,培育一批重点服务出口企业和项目。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网游动漫基地、广东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文化基地建设,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文物、文化艺术品保税仓储、展示、交易,推动游戏动漫、数字音乐等优势产业和直播、短视频等文化服务“走出去”。依托国家级、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数字应用场景和贸易模式创新,支持外向度高、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数字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扩大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出口,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打造专利培育、商标品牌、国际合作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争取引进泰国、葡萄牙等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广东省中医院,各区政府)
(十二)促进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壮大。健全大湾区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标准融合对接、跨境业务创新、监管协调联动,建设大湾区重要金融平台。支持在穗金融机构在港澳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广州绿色企业和项目建设。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等平台作用,联合港澳开展绿色金融领域标准和产品研究。引进高品质国际会展,打造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建设国际会展中心。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建设,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招引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国际化服务水平。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扩大优质生活性服务贸易供给。持续扩大“港澳药械通”覆盖范围,开展外商独资医院试点。拓展特色化国际医疗服务内容,推进“全科+专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个性化医疗服务,满足多元化、国际化医疗服务需求。积极引进境外高水平教育资源,推动中外、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支持高校加强服务贸易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强服务贸易领域人才培养。引进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演艺中心,促进商旅文体健消费融合。(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政府)
(十三)推动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在南沙综保区、黄埔综保区积极发展面向高新技术产品的保税维修新业态,争取在机场综保区开展汽车零部件保税再制造试点及民航飞机区外保税维修试点。携手港澳共同发展飞机租赁业务,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加快服务外包高端化发展,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互联网营销、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等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服务外包。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延伸合格评定服务链条。支持与港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合格评定标准,促进粤港澳三地检测认证规则对接,结果互信互认。创建广州南沙粤港融合绿色低碳示范区,探索跨境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欧盟碳排放相关标准互认机制。(市商务局、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
(十四)壮大数字服务贸易。鼓励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服务贸易领域应用。探索建立电子签名证书跨境互认和电子合同跨境认可机制,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支持发展智慧医疗、远程医疗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国际医院评审认证,便利国际保险偿付。培育智慧教育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延伸拓展,扩大广州在线教育产品国际辐射力。推动“5G+智慧文旅”建设,引导云旅游、云演艺、云直播、云娱乐、云展览等新业态发展。推进金融业态数字化转型,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运用数字技术创新优化服务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十五)优化数字产品贸易。促进数字创意产业国际合作,带动文化产品加速出海。支持开发数字影视、游戏动漫、数字文学、数字音乐、数字艺术、虚拟偶像等数字内容原创精品IP,充分利用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与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平台叠加优势,引导数字企业加快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树立广州数字内容品牌。积极争取并优化游戏版号管理和服务措施,加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支持游戏企业“走出去”。(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十六)做强数字订购贸易。持续创新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复制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外综服”“全球优品分拨中心”“跨境+直播”模式,支持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拓宽商品销售渠道。支持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生态创新中心、卖家服务中心、超级供应链中心)建设。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打造“一区一特色”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提供仓储运输、报关清关、支付结算、税务保险、软件开发、大数据分析、融资孵化、培训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市商务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七)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争取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放宽电信服务市场准入。吸引外资开展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软件即服务(SaaS)。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穗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五、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国际业务
(十八)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组织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进博会、广交会等综合性展会和德国科隆国际游戏展、香港国际创科展等境外专业展会,设置广州展区,助力产业园区、企业宣传服务品牌、拓展国际市场。充分发挥广州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联盟、天河出海联盟、黄埔区全球化创新企业联盟、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等出海公共服务平台桥梁纽带作用,为广州企业出海拓展国际市场提供全链条公共服务和解决方案。(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十九)扩大高品质涉外法律服务供给。打造高质量涉外法治制度体系,大力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商事调解组织,支持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设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事调解组织,提升国际商事商贸调解服务能力水平。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护航出海工程、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服务,不断提升创新主体海外风险应对能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合规体系建设,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诊断和合规建设指导。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充分利用保险风险分担功能,降低企业海外维权成本。建立事前风险预警、事中维权指引、事后维权援助机制,全链条保护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充分发挥“3+N”仲裁庭审模式优势,积极推动“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标准共享、庭室共享、服务窗口共享、仲裁员互认)应用推广,为护航企业出海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仲裁委,各区政府)
六、完善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
(二十)创新专项支持政策。优化市本级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政策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对2025—2029年度竞争力强、成长性高、具有创新引领性的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每年以综合评价方式分档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各区出台配套政策。加强与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对接,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服务外包创新发展。落实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等税收政策,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确保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其中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积极推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自助办税系统等办税缴费渠道,优化“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扩大服务贸易领域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适当优化承保方式,提高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广州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二十一)提升统计监测水平。贯彻落实《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和《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深入开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服务外包统计监测。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完善重点企业跟踪联系制度,加强数据分析研究。(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二十二)强化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解决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市商务局)
在这场2000万亿元市场的竞赛中,合规是入场券,技术是加速器,而全球化视野是最终胜出的密码。
配合人民币国际化国家战略,支持“走出去”企业使用人民币开展国际结算、跨境投融资等,有效规避汇率波动,保障资金安全。
黄金股再度走强,跨境支付、离境退税、统一大市场概念股携手大涨,医药、零售涨幅靠前;算力、AI应用、消费电子、机器人题材走弱。
外贸进出口总值由2015年的712亿元升至2024年的5379.8亿元,年均增长超25%,展现出一个更加开放、更为创新、活力十足的前海新貌。
《行动方案》提到,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功能和全球网络覆盖。跨境清算公司增强与金融机构协同联动,共同提升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