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若干措施》共12条:
(一)围绕服务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加强辅导培育,对接资本市场。一是培育优质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培育,每年精选100家优质科技型企业实施重点培育。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指导服务工作机制。二是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服务通道。加强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开辟企业合法合规情况证明出具绿色通道。组建上市专家公益团,为企业提供上市咨询及培训服务。三是夯实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功能。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科技型企业“强基计划”,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引导科技型企业通过三四板对接“绿色通道”快速申报新三板挂牌。
(二)围绕服务成熟期科技型企业,运用资本工具,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鼓励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实施股权再融资,强化市值管理。加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二是加大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力度。设立100亿元省级并购基金。加强并购重组服务和投后赋能,对落地的并购项目予以重点服务保障。三是深挖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潜力。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和债券承销机构合作,鼓励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公募REITs。发挥AAA级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科技型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
(三)围绕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投基金、耐心资本,接续赋能。一是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制定实施政府引导基金考核评价和尽职免责措施。推广财政专项资金“拨改投”试点。打造政府引导基金矩阵。二是培育耐心资本服务科技创新。设立100亿元省级S基金,为优质科技型企业接续赋能。鼓励各地打造基金集聚区,吸引各类基金在闽集聚。三是优化私募基金落地保障服务。提升创业投资备案规范化水平,优化基金准入登记管理流程,提高准入登记效率。
(四)围绕加强政金企互动,提升服务能力,强化保障水平。一是推动证券基金业机构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开展证券业服务福建省高质量发展正向激励,对前六名设置一、二、三等奖,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二是搭建科技产业资本投融资对接平台。实施“金融兴链”行动,分行业分赛道,每月举办投融资对接活动。三是完善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机制。用好福建省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我省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有关工作。实施县域资本市场专项帮扶,支持科创金融服务基地建设,提炼科技金融典型做法并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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