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盐酸雷尼替丁注射制剂(包括: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注射用盐酸雷尼替丁、盐酸雷尼替丁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5年8月1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集采是治理价格虚高的有效途径。近期,第11批集采工作已经启动,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研究优化了具体的采购规则。
坚持“集采非新药、新药不集采”的原则,科学确定采购品种。
55个品种拟纳入第十一批集采,药品信息填报工作启动
加强人工智能、生物材料“揭榜挂帅”产品的注册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出台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产品支持政策。
此次征求意见稿,拟统一符合资质要求的药物范畴,并在“生物制品1类创新药”的基础上,还明确纳入符合要求的“中药”“化学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