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5月19日发布关于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部分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已经发生变化,但未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应收债权转让后转回会计处理不规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期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已于2025年1月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袁仁军、李文明、邓朱明、雷邦景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部门通报“部分学校午餐虾仁炒蛋存在问题”调查情况
默沙东中国:未曾也不会在任何市场以任何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民间投融资类活动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支持商务部对美相关产品及措施发起调查
36股获机构大幅上调2025年业绩预测
春秋航空:网传“将夏季客舱内出现的正常冷凝水汽现象与客舱销售强行关联”为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