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其中提出,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和章程行使表决权,不得超出章程规定干涉企业日常经营。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推动集团总部授权放权与分批分类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规范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完善外部董事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外部董事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建议权。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全面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参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式,更大范围、分层分类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
意见从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
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国有企业要根据功能定位逐步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意见》提出,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排风烟道、通风井道等,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