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5章37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配售方式及流程、封闭管理、使用监管等内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8章46条,涵盖规划计划、建设筹集、建设项目管理等内容,主要对三类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有关内容进行完善。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种住房类型,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划建设,限定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实施封闭管理,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配售的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现房配售。据了解,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小户型的一居室和两居室为主。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配售价格按照覆盖项目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适度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等原则,适当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住房供需关系、工薪群体支付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项目的配售价格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满足深户、在本市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在深缴纳社保满3年)等条件。住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部分申请条件,具体项目的申请条件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人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签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在信息平台进行封闭流转,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市住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参考价格上限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发生回购的,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年折旧系数取1%。
上述政策文件于2025年5月28日起按照文件制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电子邮件等渠道提出意见。
项目落地将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增厚企业发展资产池,实现“三方共赢”。
支持科技企业多元股权融资,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新质生产力建立健全科技企业库,搭建“链主”科技企业引领、“专精特新”企业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筑基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提取累计不超过购房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0%,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新增就业20万人。
深圳市将施行“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无忧安居,实施“深梦扬帆”“深梦启航”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