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在闽合法合规商品房交易相关款项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福建省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台胞办理商品房交易相关的跨境人民币收付款及境内支付业务。
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协作探索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体现本外币一体化思路,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实现“一套规则、一站办理”。
今年以来银行为客户凭指令办理跨境收支业务超2000亿美元。
上半年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跃,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外汇市场预期平稳,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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