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8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
此次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聚焦突出问题,补齐监管短板,守牢安全底线。修正草案共3条,主要规定了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严厉惩处有关违法行为三方面内容。
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
从管制到依法治理,是食品安全的必经之路,要真正用制衡的治理理念,打造合法权益的合作博弈场景,用各自合法权利间的相互牵制和助推,来消除可预防的负外部性。
此外,草案二审稿明确,增加完善民用机场布局,加快民用航空枢纽建设,构建覆盖广泛、优质高效的民用航空服务体系等内容
检查组将重点检查8方面内容。
已经暴露出来的事件往往只是冰山浮出水面的一小部分,警醒着需要在食品安全方面继续做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