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陈钰什 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天工智库中心特聘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博士后
摘要: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已从伦理投资演变为全球资本市场核心议程。曾被寄望成为通用商业语言的ESG,在当前多极化世界格局下,未能凝聚全球共识,反而成为不同发展模式、文化价值和治理逻辑冲突的场域。地缘政治紧张加剧,使ESG不再是纯技术或财务框架,而是反映不同文明体对现代化、国家与市场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理解的政治文化现象。本文聚焦欧盟、美国和中国,剖析其ESG路径的文化根源、发展哲学及现代性差异。比较三者在驱动力、目标、工具上的关键不同及相互影响,并重点探讨地缘政治竞争和“经济治术”对全球ESG格局演变的影响,以及中国面临的挑战与策略。本文强调,全球ESG分野不仅是技术标准之争,更是不同价值体系和治理模式在全球秩序重塑中的较量。理解并尊重不同路径背后的制度文化逻辑,坚持自身道路自信并开放对话,对探索人类可持续未来至关重要。
I. 引言:全球变局中的ESG——价值分野的棱镜与治理重塑的舞台
过去二十年间,ESG理念在全球公司治理、管理实践和投资领域的兴起与扩展成为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①。ESG关乎企业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社会不公等全球性挑战,日益成为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长期价值的关键标尺。然而,正当许多人预期ESG将趋于全球标准的统一之际,世界格局经历深刻变化。地缘政治紧张加剧,大国战略竞争升温,一个多中心化的世界逐渐显现,原本持续深化的全球化进程遭遇显著挫折②。在此宏观背景下,ESG议程非但未能凝聚全球共识,反而日益成为不同行为体之间价值观、发展哲学与治理模式分野的集中体现。ESG不再只是技术性或财务性的框架,而是演变为重要的政治和文化场域,折射出不同文明对于现代化道路、国家与市场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等根本问题的不同理解与选择。这种分野并非简单的政策差异,而是触及更深层次的文化根源和价值体系。经济与治理模式的变迁往往伴随着价值观的重塑过程。ESG在全球范围内出现的不同实践路径,恰为观察和理解当前全球秩序转型下的价值分野提供了独特视角。ESG未能实现全球趋同,并非偶然现象,而是后冷战时代单极时刻终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所设想的普遍趋同遭遇挑战的缩影。当ESG议程触及企业宗旨、国家与市场关系以及社会核心价值观等根本议题时,其内含的价值判断使其不可避免地卷入政治和文化争议之中。这种政治化趋势是ESG影响力扩张的内在结果,而非纯粹外部阻力所致。理解这种价值分野及其互动,对于把握全球治理的未来走向以及中国在全球秩序中的角色至关重要③。
全球ESG版图上,欧盟、美国和中国代表了三种截然不同的路径。欧盟凭借强大的市场地位和规则制定能力,试图将其以启蒙理性和法治传统为基础的ESG模式推广至全球,体现其独特的“规范性力量”(Normative Power Europe, NPE)④。美国则将ESG卷入国内激烈的“文化战争”,市场驱动与政治意识形态反弹交织,暴露出其自由主义传统内部的深刻张力。中国则将ESG融入“生态文明”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叙事中,走出一条国家战略引导、历史文化积淀与特定治理模式相结合的独特道路。这些路径不仅各自独立发展,也在日益加剧的地缘经济竞争和国家“经济治术”(Economic Statecraft)操作背景下相互影响、相互塑造②。ESG的分野由深层的文化哲学分歧所驱动,并通过地缘政治博弈进一步强化。这不仅是技术或标准之争,更是全球秩序重塑过程中不同价值体系的碰撞与较量③。把握ESG在多极化时代的这一特征,对于理解当今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的演进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系统剖析欧盟、美国和中国在ESG议程上的不同路径及其背后的文化与价值根源。文章首先分别探讨三大力量各自ESG策略的形成逻辑、内在特征及深层驱动力;随后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它们在驱动力、目标设定、工具选择上的关键差异,并探讨彼此互动及地缘政治意涵。最后,文章展望ESG议程的未来走向及其对全球秩序重塑的影响,并对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提出反思性见解。
II. 欧洲路径:规范性力量的延伸与规制驱动的逻辑
欧盟在全球ESG版图上扮演着规则制定者和标准输出者的角色,其路径深刻烙印着欧洲独特的历史经验、政治哲学和制度文化。理解欧盟的ESG战略,需追溯其作为“规范性力量欧洲”理念及运作逻辑。经历两次世界大战的欧洲坚信,通过法律、规则和制度来约束国家权力、消弭冲突、实现持久和平是核心使命。这一理念深受启蒙理性主义和康德“通过法治实现永久和平”思想影响。欧盟倾向将自身视为一种超越传统主权国家的新型政治实体,其力量不在军事或经济实力,而在于推广民主、法治、人权和社会正义等价值观的能力。学者伊恩·曼纳斯(Ian Manners)提出的“规范性力量欧洲”概念精准捕捉了这一特征,其核心在于欧盟通过自身实践、政策和外交承诺来影响和塑造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行为规范与价值标准④。欧盟试图定义何为国际关系中的“正常”或“可接受”行为——从推动废除死刑到推广民主标准的实践均被视为规范性力量欧洲的运作例证。欧盟的ESG战略,特别是以《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为代表的一系列立法,正是NPE理念在环境和人权领域的具体体现。欧盟相信,通过设定高标准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能够将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商业行为的规范内化到企业运营中,并借助其庞大市场影响力,将这些规范扩散到全球。
欧盟推广ESG规范的主要机制被称为“布鲁塞尔效应”(Brussels Effect)。该理论认为,由于欧盟拥有4.5亿以上消费者和巨大的经济体量,跨国公司为了进入或留在欧盟市场,往往会选择遵守欧盟法规标准,即使这些标准严于其母国或其他市场要求。为避免在不同市场维持多套合规体系的高成本,企业倾向将欧盟高标准作为全球运营基准。从数据隐私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化学品管理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到如今的ESG法规,欧盟通过单方面设定严格规则,让市场力量自发推动全球标准趋同⑤。
CSRD和CSDDD是欧盟运用“布鲁塞尔效应”推进ESG议程的代表性支柱。CSRD旨在大幅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水平,使其严格性和可信度与财务报告看齐。其核心机制包括:扩大适用范围——将报告义务从原《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下仅适用于少数大型上市公司的要求,扩展至所有大型企业及上市中小企业;引入统一的《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涵盖环境、社会、治理各方面的大量数据点以确保信息的可比性;采用“双重重要性”原则,这是CSRD最具欧盟特色之处,要求企业不仅披露ESG议题对自身财务状况的影响(财务重要性),还要披露企业活动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影响重要性),体现了超越股东利益、关注更广泛利益相关者福祉的欧洲价值观;并要求对披露的可持续发展信息进行独立第三方鉴证以增强可信度。双重重要性原则的选择并非单纯技术考量,而是欧盟价值观的深刻映射:它将企业责任边界从传统财务绩效拓展至对社会和环境的广泛影响,体现了欧盟所强调的社会市场经济和利益相关者福祉理念,与那些更侧重财务重要性的ESG框架形成鲜明对比。CSDDD则聚焦企业行为本身,尤其是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人权和环境影响。其核心机制包括尽职调查义务——要求大型企业识别、预防、减轻并解释其自身运营、子公司及价值链(最初设想涵盖整个价值链,后调整为侧重直接商业伙伴)中存在的实际和潜在负面人权与环境影响;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最高可达全球营业额5%)和民事赔偿责任,使受害者有权就企业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造成的损害提出索赔;要求企业制定并落实与《巴黎协定》1.5°C目标一致的气候转型计划;并强调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与受影响利益相关者的有效沟通。简言之,CSRD提供透明度,CSDDD施加责任,两者协同推动企业将ESG考量深度融入战略和运营。
然而,欧盟雄心勃勃的ESG规制议程在推进过程中也遭遇显著阻力。作为“综合可持续性规则简化方案”(Omnibus Package)的一部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2024年至2025年初的讨论中决定推迟部分CSRD和CSDDD要求的实施时间表,并缩小适用范围。调整措施包括:大幅提高CSRD适用门槛(如员工人数标准从250人提高,覆盖企业数量锐减);推迟大部分企业的合规时间(CSRD全面实施推迟两年,CSDDD相应推迟);削减ESRS的数据披露要求并取消行业特定标准制定;将CSDDD的尽职调查重点默认限定在直接商业伙伴而非整个价值链;取消将终止商业关系作为最后手段的强制要求;以及将CSRD的信息鉴证要求维持在有限保证水平而非最初设想的合理保证。这些“规制回调”反映了来自企业界和部分成员国的强大压力:他们担忧过于严苛、推进过快的ESG规则会损害欧洲企业竞争力,增加不必要行政负担⑤。上述调整揭示了“规范性力量欧洲”内部的张力。一方面,欧盟试图基于自身价值观设定全球标准;另一方面,其规范抱负必须面对经济可行性、产业竞争力和内部政治博弈的现实约束。近期对CSRD和CSDDD的调整正是这种内部张力的结果,表明即便强大如欧盟,其规范输出能力也并非没有上限,仍需在经济承受力和政治可接受度之间寻求平衡。
此外,欧盟ESG规制特点——高度依赖详尽、程序化的法律条文和报告标准(如ESRS、尽职调查步骤)——也反映了其独特的官僚-法律主义治理模式。这种路径依赖于欧盟超国家机构的设置和法律至上传统,强调通过精密规则体系来引导和约束行为者。这与其他主要经济体可能采取的更侧重市场信号、结果导向或关系协调的治理方式形成鲜明对比,预示全球ESG治理模式将多元化而非趋同。
III. 美国路径:自由主义的内部张力与ESG的政治化
与欧盟以规则驱动、力图输出统一标准的路径不同,美国在ESG领域呈现出高度政治化、市场驱动与意识形态激烈碰撞交织的复杂图景。其根源在于美国自由主义传统内部的深刻张力,以及日益加剧的政治极化和社会文化分裂。
长期以来,美国围绕企业宗旨和责任的争论聚焦于股东价值最大化与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考量之间的张力。这场争论反映了自由主义内部关于个人、市场与国家关系的不同哲学取向。股东至上主义与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等自由至上主义者思想一脉相承,强调财产权神圣性。弗里德曼在1970年的著名文章中断言:“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利润”⑥。该观点认为,企业管理者的首要且唯一职责是对股东负责,在遵守法律和基本道德规范前提下最大化股东回报。将公司资源用于追求利润之外的社会目标被视为对股东财产的侵犯和对管理层受托责任的背弃。从这一角度看,ESG因素只有在能直接提升股东价值或属于法律强制要求时才是相关的,超出此范围的自愿ESG举措则被视为“不务正业”,甚至被认为扭曲了自由市场原则。相较之下,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了不同视角。爱德华·弗里曼(R. Edward Freeman)同样以自由主义为出发点,但强调个体(包括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自主权,主张不能将任何利益相关者仅仅视为实现他人(股东)目的的手段。该理论要求企业在决策中考虑并平衡所有受其活动影响群体的利益,包括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和环境。还有观点受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公平正义理论影响,认为企业虽以股东利益为导向以追求效率,但其运营必须受到外部法律法规约束,以确保社会公平和保护所有公民(亦即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利。利益相关者理论为ESG提供了更强哲学基础,因为它内在承认企业对环境和社会的广泛责任。
近年来,ESG议题在美国迅速被卷入愈演愈烈的“文化战争”(Culture War)。保守派政治力量(尤其共和党右翼)将ESG视为“觉醒主义”(Wokeism)和左翼自由派意识形态渗透商界的工具,认为ESG通过金融市场和投资压力试图绕过民主程序,强行推进其环境(特别是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和社会(如多元、公平、包容,DEI)议程,从而损害传统产业(尤其化石能源)的利益并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⑦。这种反对声音将ESG描绘成由“自由派金融精英”推动、旨在颠覆资本主义根基、迈向“利益相关者资本主义”(被等同于某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的“特洛伊木马”。他们坚持严格的公私领域分野,认为社会和政治目标的实现应通过选票而非企业和投资者行动来完成。对于与化石能源产业利益相关的群体而言,将ESG议题框定为文化冲突也是一种策略:借此动员政治力量,阻碍旨在推动气候行动和能源转型的政策与投资。
ESG在美国的政治化表现于多个层面。截至目前,超过18个共和党主导的州通过法律限制州养老金等公共资金进行ESG投资,或抵制被视为“歧视”化石燃料行业的金融机构⑧。尽管由于担忧经济影响和业界反弹,此类立法后续通过率和效果有所下降,但政治对抗的姿态已显露无遗。国会共和党人还就大型资产管理公司和倡导团体的气候相关举措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发起调查。同时,围绕ESG的法律诉讼频发——例如针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基金披露ESG投票记录的新规提起诉讼,以及围绕代理顾问监管规则的反复博弈。面对政治压力,一些公司开始在公开沟通中淡化“ESG”标签,改用“可持续性”等更中性措辞。然而,多数公司仍在推进其重要性的可持续发展计划,主要出于风险管理、市场机遇(如《通胀削减法案》(IRA)提供的清洁能源投资激励)、消费者偏好或投资者压力等考量。一些大型资产管理机构如贝莱德(BlackRock)虽调整了表述,但其长期风险管理逻辑并未根本改变。甚至有公司因在LGBTQ+等社会议题上的立场遭遇代价高昂的消费者抵制。总体而言,尽管存在政治逆风,ESG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市场驱动力仍然存在:投资者对气候风险的关注、对清洁能源和技术的投资兴趣(受IRA等政策刺激)以及消费者对可持续产品的偏好,依旧在推动企业整合ESG实践⑨。这种市场动力与政治阻力并存的局面揭示了美国ESG发展路径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强大的市场逻辑和部分政策激励(如IRA)推动ESG实践深化;另一方面,激烈的政治对抗为ESG发展蒙上厚重不确定性阴影。
美国ESG路径的核心特征是内在矛盾性与不确定性。一方面,市场力量、部分投资者的长期视角及特定政策(如IRA)仍在推进ESG实践和相关投资;另一方面,严重的政治极化和意识形态冲突将ESG武器化,制造巨大监管不确定性和政治风险。这反映出美国自由主义在应对21世纪挑战时的困境:关于如何平衡个人自由、市场效率、社会公平和环境责任,以及由谁(市场、企业或政府)主导解决这些问题,美国社会缺乏共识。ESG恰处于这些争议交汇点,因此成为各方激烈争夺的舞台。这不仅关乎ESG本身,更关乎美国社会如何界定资本主义的未来、企业的社会角色以及实现公共利益的途径。与欧盟试图通过统一规制来稳定预期不同,美国这种高度政治化、诉讼频发、州级政策碎片化的环境给企业长期可持续战略带来显著挑战。企业不得不在相互冲突的政治压力、多变的法律环境和市场信号之间艰难航行,可能阻碍其进行系统性、深层次的ESG转型。
IV. 中国路径:生态文明、中国式现代化与国家引导下的ESG
中国的ESG发展路径呈现出与欧美截然不同的特征。中国并非简单照搬西方模式,而是将这一全球议程深度融入自身独特的政治理念、发展战略和文化背景中,体现鲜明的“中国特色”。
首先,中国ESG实践的顶层设计和指导思想是“生态文明”。该概念由中国政府提出并大力倡导,被提升到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成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理念融合了中国传统哲学智慧、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论述及当代生态科学认识。它借鉴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反对西方工业文明中曾盛行的征服和掠夺自然观,主张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与此同时,“生态文明”也吸收了中国学者提出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等现代理论,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地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与西方环境治理往往在工业化之后“亡羊补牢”不同,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定位为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一,体现出在发展过程中同步解决环境问题、避免“先污染后治理”覆辙的并行思路。这对于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尤具意义⑩。
其次,中国将ESG议程紧密嵌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叙事和国家战略目标之中。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列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此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等要求也为理解中国特色ESG提供重要的政治和价值指引⑪。在这一框架下,ESG不再仅是企业层面的自愿行为或市场驱动的风险管理工具,而被赋予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推进ESG被视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达成“双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例如,国家大力推行绿色金融政策,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产业,支持经济绿色转型。这种将ESG作为国家治理工具的取向意味着ESG的发展路径和优先事项很大程度上由顶层设计所塑造,以服务特定国家战略目标,与西方市场驱动或规范驱动逻辑有显著区别。
中国ESG政策和实践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国家引导与政策驱动。相较欧美,政府和监管机构在中国ESG发展中扮演更核心的引导和推动角色。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乃至证券交易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南和规定,逐步推动ESG理念普及和信息披露规范化。例如,中国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增加环境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求;生态环境部等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指引;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加强绿色金融支持等。第二,信息披露从自愿到强制的渐进演变。中国ESG信息披露经历了从早期鼓励自愿披露,到针对特定行业(如高污染行业)或特定企业(部分央企、金融机构)提出半强制性要求,再到近期由交易所规则明确部分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自2025年年报起)的过程。这体现出循序渐进、逐步扩围的政策路径。第三,国际接轨与本土特色并存。在制定本土ESG标准时,中国积极借鉴国际主流框架,又注重融入本国国情。例如,财政部近期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在总体架构上参考了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框架(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大支柱),但在重要性原则上明确采纳与欧盟一致的“双重重要性”而非ISSB的单一财务重要性。这一选择既契合“生态文明”强调的广泛社会环境责任,也可被视为在国际标准博弈中寻求与欧盟共鸣的战略举措,从而在全球ESG格局中占据更有利位置。此外,中国ESG评价体系和披露指南中可能纳入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科技创新等中国特色指标。第四,国有企业和党组织作用突出。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和ESG实践中扮演特殊且重要角色:它们被期望在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国家战略方面发挥表率,并在应对地缘政治风险对ESG表现的冲击时展现出比民企更强的韧性。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取得显著进步,中国ESG整体披露率和质量较发达市场仍有差距,尤其中小企业层面。在标准统一性、数据可比性与可靠性、第三方鉴证普及率等方面仍待提升;语言障碍也影响国际投资者对中文ESG报告的有效利用⑫。
总体而言,中国ESG路径本质上是将全球议程加以“本土化”改造,使其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和特定治理目标的尝试。中国并非排斥国际标准,而是有选择地借鉴并将其整合进以“生态文明”和“中国式现代化”等核心理念定义的框架内。这一路径体现了强烈的国家主体性和战略意图,强调自上而下的政策引导与协调。
V. 比较分析:分野、互动与地缘政治意涵
欧盟、美国和中国的ESG路径在内部逻辑和特征上存在显著差异,它们在全球舞台的互动以及与地缘政治格局的交织进一步塑造了ESG议程的复杂面貌。为更清晰揭示三者分野,本文从价值理念、主要驱动力、核心工具、重要性原则、治理模式和地缘政治姿态六个维度进行比较(见表1)。
表1:欧盟、美国与中国ESG路径比较
表1清晰展示了三大力量在ESG问题上的结构性差异。这些差异源于各自独特的历史轨迹、政治体制、经济结构和文化传统,决定了它们面对全球性挑战时采取的不同应对策略和治理逻辑。
需要指出的是,三大路径并非彼此孤立,它们之间存在复杂的多向互动和相互影响。欧盟通过CSRD、CSDDD等法规确实对在美中运营的跨国公司以及向欧盟出口的企业施加了合规压力。例如,CSDDD的供应链尽职调查要求迫使拥有庞大中国供应链的企业加强对供应商人权和环境表现的审查。此种压力可能促使部分中国企业提升ESG标准以维持欧洲市场准入,但也可能因合规成本或敏感问题导致供应链调整。中国在制定自身披露标准时参考ISSB但采纳双重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欧盟模式的回应和差异化定位。中美之间日益激烈的战略竞争深刻影响全球ESG格局:双方在清洁能源技术(如光伏、动力电池)和关键矿产资源(如稀土、锂)领域的竞争直接关乎ESG议程中的环境(E)议题。这种竞争既可能加速绿色技术创新应用,也可能导致供应链“脱钩”或“友岸外包”,增加企业运营风险和ESG管理复杂性。研究表明,地缘政治风险(GPR)会显著抑制中国企业ESG绩效,且对民营企业影响更大⑬。在数据治理、人工智能伦理、网络安全等领域,美中存在标准竞争的可能,也可能延伸至ESG相关的数据披露和治理实践。
全球ESG规则的影响并非仅欧盟单向输出规范。美国的市场动态(如IRA投资激励或反ESG运动产生的寒蝉效应)同样在影响全球资本流向和企业行为。中国凭借庞大市场规模及在部分绿色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如电动汽车产业),也在积极塑造全球供应链和相关标准,尤其当西方承诺出现摇摆时,中国可能在亚洲区域发挥更大ESG影响力。由此形成的是多中心、多方向的互动:全球ESG格局呈现动态演变、竞争与合作并存、趋同与分化交织的复杂局面,而非简单的单极主导或线性发展。将ESG标准、绿色技术供应链以及相关治理规范的定义权本身作为竞争领域,标志着ESG已成为大国博弈的新场域,其影响超越经济或环境范畴,触及全球影响力之争。
在全球地缘政治竞争加剧背景下,经济手段日益被用于服务政治战略目标,即所谓“经济治术”。ESG相关政策法规也正成为各国实施经济治术的新工具。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美国IRA中的本土制造要求及现在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手段,都带有利用可持续议题服务产业政策、贸易保护、供应链安全或地缘影响力的意图。各国通过制定有利于本国产业的绿色标准、提供补贴、设置贸易壁垒或利用市场准入条件,试图在全球绿色转型中占据优势,增强经济韧性和战略自主性。然而,将ESG议程过度工具化和地缘政治化潜藏巨大风险:当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全球公共议题被纳入国家间零和博弈框架时,可能严重侵蚀国际互信,阻碍应对全球挑战所需的多边合作。“绿色保护主义”若盛行,将与《巴黎协定》等倡导全球共同行动的框架背道而驰,最终损害全球可持续发展整体目标。这表明当前全球ESG分野背后,一个值得警惕的深层动向是各国倾向首先满足本国利益,使全球性挑战的集体行动面临根本性矛盾,全球治理效能可能因此下降。
VI. 结论:价值重塑与全球治理的未来
ESG议程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与分野清晰印证了我们正处于一个深刻的全球秩序转型期。ESG不再仅是关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性讨论,而演变成一个折射不同文明体价值观、发展模式和治理逻辑差异的关键场域。欧盟凭借规范性力量试图通过规则输出塑造全球标准;美国在自由主义内部张力中将ESG卷入政治极化漩涡;中国则将ESG纳入国家战略,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现代化路径。这三种路径的分野标志着后冷战时代以西方自由主义为模板的全球化叙事的终结,以及一个更加多元、竞争且充满不确定性的多中心世界的来临。
本研究揭示,驱动ESG分野的不仅是经济利益或政策选择,更是深层文化根源和哲学理念。欧盟规则导向植根于其启蒙理性与法治传统;美国市场驱动与政治反弹反映了其自由主义内部围绕个人—市场—国家关系的持久辩论;中国国家引导则与其“生态文明”理念、集体主义倾向和独特治理传统密不可分。ESG已成为这些不同价值体系在全球舞台上相互碰撞与塑造的一个棱镜。三大路径间的互动,尤其在地缘政治竞争和经济治术运用背景下,进一步加剧了全球ESG格局的复杂性。“布鲁塞尔效应”仍在发挥作用,但受经济现实和政治博弈掣肘;中美战略竞争则在绿色技术、供应链安全、数据标准等维度重塑ESG议程,带来竞争动力也潜藏加剧分裂冲突的风险;将ESG作为经济治术工具的做法更可能侵蚀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等共同挑战的基础。
对于中国而言,在全球ESG分野格局中同时做好“走出去”和“练内功”都至关重要。如何在日益严格的国际ESG标准(特别是供应链尽职调查和透明度要求)与中国自身国情、法律体系(尤其数据安全法规)和国家战略之间求得平衡,成为极其复杂且关键的任务。这不仅考验中国企业的适应能力和治理水平,也考验中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有效沟通和规则协调的能力。其中,数据安全与ESG透明度之间的结构性张力尤为凸显,反映了不同治理模式在数字时代的深刻碰撞。
展望未来,全球ESG格局可能呈现以下趋势:其一,分野与竞争将持续。三大力量可能各自沿既定路径演进,导致全球ESG标准和实践进一步碎片化,规则制定权之争将延续,特别在新兴技术和战略产业领域。其二,区域化集团或将形成。可能出现以欧盟、北美、亚洲(以中国为核心)为基础的相对独立ESG规则和市场板块,区域内标准趋同但区域间差异显著。其三,有限的趋同与合作。在气候变化等关乎全人类生存的威胁面前,以及全球资本市场内在联动性下,各方仍可能在某些领域寻求最低限度共识和技术合作,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全球基准推出也为有限趋同提供了一定基础。其四,中国角色的演变。凭借绿色技术、国内市场规模和国家动员能力优势,中国可能在特定ESG领域(如新能源供应链)成为重要标准影响者乃至制定者。但能否有效弥合国内模式与国际期望之间的差距,特别是解决透明度和治理方面的关切,将决定其全球ESG影响力高低。鉴于驱动分野的因素根植于深层价值观和地缘政治现实,未来全球ESG治理难回归单一标准,更可能呈现持久的多极竞争共存格局,不同模式将持续互动、调适并争夺影响力。
最终,ESG分野不仅关乎未来全球经济治理秩序,更触及不同文明在全球化受挫、多重危机叠加时代背景下如何重新思考自身价值、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根本问题。ESG议程的兴起及不同文明圈内的差异化演绎,迫使主要经济体重新审视和阐释其发展模式的内在逻辑与外部合理性——这本身就是深刻的价值反思与重塑过程。在充满变数和挑战的时代,理解并尊重不同ESG路径背后的文化价值逻辑,在坚持自身主体性的同时保持开放的对话沟通,或许才是寻求建设性互动、避免冲突升级、共同探索人类可持续未来的应有之道。对于中国而言,这意味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既要坚定道路自信,也要以更加成熟睿智的方式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与重塑。
注释:
① Pollman, E. (2024). The making and meaning of ESG. Harv. Bus. L. Rev., 14, 403.
② Balfour, R., Ülgen, S., Baroncelli, E., Bornassi, L., Csernatoni, R., Goldthau, A., ... & Youngs, R. (2024). Geopolitics and Economic Statecraft in the European Union. 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
③ Diez, T. (2013). Normative power as hegemony.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48(2), 194-210.
④ Manners, I. (2002). Normative power Europe: a contradiction in terms?. JCMS: 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 40(2), 235-258.
⑤ ESG: European Union set to delay action on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国际律师协会(IBA), 2024-02-03; The Uncertain State of EU ESG Legislation (CSRD & CSDDD) in 2025. Kodiak Hub, 2024-01-15.
⑥ Friedman, M. (2007).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In Corporate ethic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pp. 173-178). Berlin, Heidelberg: springer berlin heidelberg.
⑦ Hartman, A. (2019). A war for the soul of America: A history of the culture war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⑧ Padfield, S. J. (2022). An Introduction to Anti-ESG Legislation. Transactions: Tenn. J. Bus. L., 24, 291.
⑨ Hilson, C. (2024). Climate change and the politicization of ESG in the US. Frontiers in Political Science, 6, 1332399.
⑩ Yan, J., & Bocharnikov, V. (2022).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 Chinese perspective. BRICS Journal of Economics, 3(4), 231-247.
⑪ 《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2024-01-23.
⑫ Bao R., Wei L. The impact of companies disclosing ESG reports in multiple languages on the enthusiasm of foreign investors for holding shares. PLoS ONE, 2024年19卷3期: e0299643;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希望同行: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024年4月.
⑬ Cheng, P., Wang, M., Li, K., Choi, B., & Chen, W. (2025). The impact mechanism of geopolitical risks on ESG performance: The moderating effects of investor attention and government subsidies. PloS one, 20(1), e0311659.
为助力企业更好地在实践中推进供应链可持续转型,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正式启动“25可持续发展链主联盟”项目。项目由UNGC主办,联合知识合作伙伴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第一财经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共同发起,聚焦于汇聚不同行业的链主企业,共同探索供应链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路径与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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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约26%的A股公司评级上调,集中在非必需消费品、金融和医疗保健等行业。
文章指出,要加强对广大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潮流中确立正确的人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