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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7月7日,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近期,以稳定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监测发现,一些不法机构以“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为噱头,利用社会公众对稳定币等了解不足的特点,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
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提示:此类不法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该类机构利用稳定币等新概念进行炒作,编造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并吸收公众资金,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我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法偿性,其相关兑换、撮合交易及代币发行融资等经营活动均纳入非法金融活动监管框架。
机构内部资金倒账交易、链上协议拆分划转、稳定币作为虚拟货币兑换的中介币种。
从“空气币”到“云养币”,从“杀洋盘”到“互助盘”,这些骗局不仅让参与者血本无归,更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全球监管呈现制度整合与风险防范并行的特征。
“这会直接掐断国内机构相关稳定币的违法发行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