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文称,近期,以“稳定币”为代表的各类数字货币及相关概念受到市场关注,一些不法机构与个人,假借“金融创新”“区块链技术”“数字经济”“数字资产”等噱头,利用社会公众对新型金融概念认知尚不深入的特点,通过发行或炒作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稳定币投资项目”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公众投入资金参与交易炒作。
此类活动具有显著的非法集资风险特征:
一是资质缺失。这些机构或个人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备案,不具备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销售理财产品或发行证券的合法资质。
二是概念包装。利用“稳定币”“去中心化金融(DeFi)”“Web3.0”等新兴、复杂概念进行包装和炒作,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迷惑投资者。
三是虚假承诺。普遍存在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如“稳赚不赔”“高额固定收益”“保本付息”等,利用公众追求高收益的心理。
四是资金池运作。其运作模式往往依赖于吸收新投资者的资金来维持运转或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收益,一旦资金链断裂或项目方跑路,投资者将面临本金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
五是风险外溢。此类活动极易演变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社会诚信基础。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郑重提示并呼吁广大消费者:务必认清本质,高度警惕任何承诺高额回报、保本付息的投资项目,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在进行投资理财前,务必通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官方渠道核实相关机构及产品的合法资质,选择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充分认识“稳定币”等数字货币及相关创新概念的高度复杂性和波动性,树立正确货币观念和理性投资理念;自觉抵制、远离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炒作、非法代币发行及未经批准的“数字资产”投资项目,切实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如发现相关非法集资线索,请立即向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或本协会举报。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消费者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我国相关领域的政策设计与监管实践,其核心应该集中于构建基于区块链的下一代金融基础设施,以此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和国际竞争力。
第一财经研究院认为,我国应积极应对稳定币给传统金融体系带来的影响,在支持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
沙夫在博客中写道,如果锚定美元资产的稳定币在欧元区广泛应用于支付、储蓄或结算,欧洲央行对货币状况的控制力将遭削弱。
推动国际货币体系向多元化、公平化和稳定化的方向演进。
两法案赋予了稳定币合法席位,消除了稳定币的政策不确定性,进一步促进了稳定币的发展。而稳定币的快速发展又将为支付行业、数字资产行业乃至全球金融体系带来新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