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开门办审核”有关要求,规范和便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提起咨询沟通流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最新工作实践,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审核系统业务办理》(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审核系统业务办理》(上证函〔2023〕375号)同时废止。
机构建议,中报季维持三条思路。
企业创新研发能力、竞争优势等,正成为北交所IPO企业的“必答题”。
上交所: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 提升科技创新债券审核注册效率
当前中国资产估值处于相对较低水平,随着国内经济结构优化、政策利好和关税冲击下全球资金再平衡,中国资产具备显著的估值修复和提升潜力,将坚定持有中国优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