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中央财政按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地方可根据财力适当提标,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通知提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
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
我国拟立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