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继续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56号公告和2020年第29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欧方有关决定和歧视性的措施不仅损害中方企业利益,而且利用单边工具破坏公平竞争,构筑新的贸易壁垒,对这一保护主义做法,中方坚决反对。
4月以来,10余家平台落实落细订单直采、外贸专区等8项举措,吸纳超3100家次外贸企业入驻,外贸专区销售额超11亿,直接采购约100亿。
中方支持全球企业按照市场原则,深入开展科技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推动科技创新造福世界各国人民。中方密切关注美方措施执行情况,将采取坚决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着力提高退税商店覆盖面,提升退税商品吸引力,增强境外旅客获得感,扩大入境消费,为大力提振消费、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积极贡献。
中方加入DEPA,将为各方企业带来更多市场机遇,并为DEPA长远发展和国际数字经济规则构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