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资讯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并购交易和并购贷款风险,审慎确定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

第一财经 2025-08-20 17:21:31

责编:殷晴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并购交易和并购贷款风险,审慎确定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并购交易和并购贷款风险,审慎确定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确保并购资金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权益性资金,防范高杠杆并购融资风险。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高于70%,权益性资金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30%。参股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高于60%,权益性资金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40%。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banquan@yicai.com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