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其中提到,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除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商业贷款的住房属于借款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及非购房用途的房屋抵押贷款),且该商业贷款银行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贷款尚未结清。(二)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贷款已放款3年以上。(三)申请人是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且是贷款房屋的产权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贷款房屋不存在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的产权人。(四)贷款房屋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五)贷款房屋未设立除原商业贷款以外的抵押登记,不存在查封、保全、设立居住权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六)申请商转公贷款时,贷款房屋是产权人家庭在本市的唯一住房。(七)原商业贷款在申请前12个月内没有逾期记录。(八)在广州市开户并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0个月及以上。
1年期LPR为3.0%,5年期以上LPR为3.5%
银行告别了“盲目走访”,精准对接能力显著提升,借助各种政策组合为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打通了资金周转的"任督二脉"。
中长期贷款增加7.08万亿元,表明金融持续为实体经济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2025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3.33万亿元,同比增长0.4%,增速比上年末高0.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4166亿元。
从提升供应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盘活存量、发挥公积金功效等4个方面出台17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