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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纳税人,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按季纳税的,第二季度)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2026 年 6 月在五地启动试点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通过重构栏次编码体系、引入业务画像标签及强化交易过程数据管理,标志着我国增值税征管模式从传统的“以票控税”和结果导向正式向“交易管理”和全生命周期数据治理转型。
税务总局将配套升级离境退税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退税
教培、美容、物业等预收款需全额一次申报纳税。
腾讯公司等核心业务增值税税率依然为6%,没有变化。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和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