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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股票型基金收取的认(申)购费应当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8%

第一财经 2025-09-05 20:06:03

责编:唐嫣蓓

证监会:股票型基金收取的认(申)购费应当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8%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对于股票型基金,收取的认(申)购费应当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8%;对于混合型基金,收取的认(申)购费应当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5%;对于债券型基金,收取的认(申)购费应当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3%;对于其他基金,可以参照上述费率水平约定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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