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台风“桦加沙”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相关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经营者尤其是农贸市场、商超内蔬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得借台风影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提请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