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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浙江在线 2025-09-29 12:34:13 听新闻

责编:罗懿

在急救医师到达前,学会自救互救也至关重要,这样才能把握好4分钟黄金抢救时间。

在接到120呼救后出车、抵达、开展救治,这一过程被称为“院前医疗急救”,是救治急危重症患者“生命通道”的“最初一公里”,也是“关键一公里”。

日前,《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对《条例》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条例》分七章47条,从急救体系、急救管理、社会参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层面进行了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梦海介绍,立法过程中,《条例》坚持城乡统筹、平急结合、规范高效和数智赋能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体制机制方面,《条例》明晰了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理顺急救中心、急救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促进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对于长三角区域以及其他相邻省、市,《条例》明确要建立院前医疗急救协同机制。

此外,《条例》从浙江实际出发,针对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政策保障力度不足、急救人才队伍不够稳定、急救站点设置有待完善等问题,对科学规划布局急救站点、健全急救体系、完善急救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规定,以“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方式解决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可操作性强。

值得留意的是,《条例》中有许多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新规定。例如,针对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等地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无法有效覆盖的问题,建立健全巡回诊疗车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制度。条例还规定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浙里急救”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精准施救。此外,《条例》还就推进急救点与消防救援站融合建设,推进无人机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应用,强化近海海域院前医疗急救保障等方面作了一些创新规定。

在急救医师到达前,学会自救互救也至关重要,这样才能把握好4分钟黄金抢救时间。对此,《条例》明确,要加强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鼓励公民个人学习急救知识。为了加强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的配置和使用宣传,规定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按照规定配置AED等急救设施设备和相应药品。

目前,全省总共建有74家急救中心(站),配有救护车2450辆。去年,全省120电话呼入量474万次、救护车出车145万次,各项指标均显著优于国家目标值。然而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此次《条例》的出台对于院前医疗急救具有重要意义。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俞新乐说,下一步将结合正在编制的“十五五”规划和即将推动实施的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急救站(点),在城市地区推进“10分钟急救圈”、农村地区推进“12分钟急救圈”的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对我们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急救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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