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于《若干措施》有效期内以市交通运输局为主要责任单位的相关资助项目的申报、资助以及监督管理活动,包括:载人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资助项目、做大低空物流市场规模资助项目、开通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资助项目、打造高端创新载体资助项目。
其中提到,载人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开展载人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制造经营活动的企业。资助条件:企业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在深圳市经营。资助标准:1.载人eVTOL航空器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2.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一次性奖励300万元。4.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励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
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低空运行环境,助力杭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19家低空经济共保体成员单位签署合作协议,为被保险人提供6115万元的低空领域风险保障。
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到2026年底,建成“1+5+4”(低空经济大科学装置1个、低空经济运行试验区5个、测试场4个)低空经济总部研发测试总体布局。
新政计划投入约2亿元,单奖最高3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