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各类空闲、废弃、低效利用的设施农业用地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老旧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社会投资主体等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投入资金参与建设。发挥农垦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自建、垦地共建等方式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鼓励统筹利用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农垦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等资源要素共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