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切实发挥业绩比较基准表征风格、约束投资和衡量业绩等功能作用,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业绩比较基准应当体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一经选定则不得随意变更。二是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提高内部决策层级,确保投资风格稳定性。三是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规范薪酬考核、基金销售、基金评价等对业绩比较基准的使用要求。四是健全多道防线,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
为指导行业机构更好落实《指引》,基金业协会同步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展示、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具体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让广大基民无法接受的是,在自己亏得“关灯吃面”时,基金公司却依然“旱涝保收”,基金经理可以“吃香喝辣”。
商务部批准《零售门店盘点管理规范》等33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告别“躺赚”时代,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盈利模式将如何变化?
国联安基金宣布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
下调幅度在2BP至160BP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