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个人破产配套制度建设,深圳又有新探索。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公布了《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提出工作规范(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悉,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拟出台地方标准,完善提出管理人人选工作机制,强化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个人破产管理人是破产案件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和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建立公平合理、稳定有序的管理人人选提出工作流程,是确保个人破产案件公正高效办理的重要前提。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破冰”以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及有关规定,编制发布了《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及其管理办法,建立了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提出工作机制,并在改革实践中不断优化管理人任用工作机制。
目前,深圳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提出主要采用“摇号+轮候”的方式。此次制定的标准草案进一步明确管理人人选提出的程序规则、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
此次意见征集将于12月1日截止。
  企业破产法修订对个人破产的小切口突破,是反复考量、妥协后的选择。
  柔性引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聘用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获150万元补贴。
  不得借台风影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部分超市出现的货架临时空置现象,系市民集中采购造成的短时、局部现象。
草案共16章216条,在现行企业破产法12章136条的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160余条,是一次名副其实的“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