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创新矿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源网荷储”协同控制的矿区智能微电网,推动矿区光伏风电、瓦斯发电、多元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开发运行,促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推动提高矿区生产负荷调节能力,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努力扩大矿区绿色电力使用比例。大力推进矿区节能降碳改造,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聚焦矿区机电维修车间、运输物流中心等重点场所,建设一批高效低碳零碳典型厂区园区,降低矿区碳排放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矿区科学实施碳汇林草项目,协同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和固碳增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