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危害,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修订了《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日。《预案》提出了先期处置原则。考虑到事故发生之初,难以界定水污染、环境污染、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3.3.7事故原因调查”中提出“调查初期尚无法确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或本预案开展调查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依规的原则,综合分析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日常监管等信息,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属于水污染、环境污染、传染病疫情,转请有管辖权限的部门依法处置。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