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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以“融资+融物”为特色优势的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的产业赋能优势明显,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潜藏不少风险。最近两年,金租领域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政策制度不断完善。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金租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进行系统性、精细化规范。《办法》共计8章68条,内容贯穿融资租赁业务全流程,并根据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合同订立与执行、租后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各业务环节,分别提出了相应管理要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更体系化的业务管理办法一方面可以规范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防控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金租公司加速回归租赁本源,更好发挥产业领域的金融服务模式优势。
直击估值虚高等痛点
对于文件出台背景,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在监管引领下,金租公司业务经营模式日趋丰富,专业能力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增强。为适应行业发展实际,加强相关业务的风险管理,有必要制定出台与业务适配性更强的监管制度规定。《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防控业务风险,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金租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分为直接租赁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纳入经营租赁会计科目核算的则为经营性租赁业务。新规根据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不同业务中的风险点,提出了差异化管理要求。
“金融租赁公司加速回归租赁本源,加大转型发展力度,业务规模保持稳定增长,直租业务占比快速提升,但行业内不同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规模及直租占比两极分化较大,头部效应较为明显。在业务转型发展的同时,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业务风险也需关注。”联合资信在近期一份报告中提到。
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67家金租公司总资产和租赁资产规模分别为4.58万亿元、4.38万亿元。其中,直租资产余额6405.38亿元,同比增长52.73%;当年直租投放3522.98亿元,在投放总额中占比19.56%。在监管导向下,行业转型成效逐步显现。
租赁物权属瑕疵、估值虚高等是融资租赁业务过去常遭诟病的问题和风险点。《办法》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租赁物价值,严禁低值高买。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直接租赁业务时,可以根据实际购买价款或厂商指导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物价值;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应当以承租人所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选用合理的估值方法确定租赁物价值。
聚焦售后回租业务,上述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强调,《办法》要求,在尽职调查阶段,金融租赁公司须核实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做好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严禁低值高估;在审查审批阶段,要求售后回租业务金额不得高于租赁物价值,并做好对租赁物适格性、所有权转移真实性、承租人融资和租赁物使用需求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在合同执行阶段,要求重点做好资金用途监测和管理,防止资金挪用等问题。
经营租赁业务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租赁物的能力要求往往更高。联合资信上述报告称,在监管明确要求提高直租业务占比的背景下,中小金融租赁公司因较难涉猎飞机、船舶等领域,为了达到经营目标,一方面在现有市场中加大对直租业务的竞争,另一方面密集转向经营租赁中门槛相对较低的光伏电站领域,业务转型过程中业务合规性问题、转型业务的风险控制等情况值得关注。
《办法》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强化租赁物的运营管理,落实维护保养、保险安排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并持续关注租赁物价值波动,定期开展价值重估,做好减值测试,足额计提减值准备,有效防范经营性租赁业务相关风险。在估值方面,文件也强调,金租公司应该加强经营性租赁业务所涉资产的估值管理,根据不同类型租赁物的市场价值和运营风险,合理确定价值重估频率,原则上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价值重估,对于价值波动较大的应当提高重估频率。
风险管理要求持续强化
在资产规模保持增长的同时,由于吸收合并、破产及吊销金融许可证等情况,近年来金租公司的数量有所下降,天津国泰金租、西藏金租等机构陆续成为行业清理整顿过程中走向破产的案例。
根据联合资信上述报告,截至2024年末,有数据可查的机构中,共有15家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规模突破千亿元,交银金租、国银金租、工银金租位列租赁资产规模前三;但与此同时,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净额合计不足200亿元,两极分化严重。
关联交易、管理失控、控股股东经营不善等问题是金融租赁行业尤其中小机构的风险高发区。《办法》在第六章专章规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明确了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操作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要求,同时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激励约束等方面的管理,并对经营性租赁资产管理、境外业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提出相应风险管理要求。
其中提到,金融租赁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关联交易相关监管规定,确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并在风险评价报告中进行说明。严禁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嵌套交易拉长业务链条等方式规避关联交易监管制度规定。
回顾最近两年,金融租赁行业迎来了一系列监管新规,推动业务转型、强化风险管理是各个新规的重点方向。
其中,2023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明确严禁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同时加强新增业务中售后回租业务的限额管理,要求2024年新增业务中售后回租业务占比相比2023年前三季度下降15个百分点,力争在2026年实现年度新增直租业务占比不低于50%的目标。这也成为近年来金融租赁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指引目标。
去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则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并将出资人持股比例提高至不低于51%。文件还从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维度,明确了接管、吊销经营许可证、撤销、解散和破产清算五种处置方式,并对触发条件、清算工作安排等进行了规定。
今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将原监管评级办法中的“管理质量”评级要素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内容整合,并新增“信息科技管理”要素,从“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信息科技管理”五个维度对金融租赁公司进行评级,分值权重分别为20%、15%、30%、25%、10%,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更加重视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强化资本管理,增强专业化经营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信息科技管理水平。
“金融租赁牌照并非‘牢不可破’,经营不善的金融租赁公司将面临清理整顿压力,会根据不同机制退出市场,以实现优胜劣汰,维持行业稳定有序。”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一部林璐表示,随着监管提高对金融租赁公司股东的管理要求,压实股东责任,金融租赁公司股权转让情况增加,实力较弱的股东逐步退出,股权结构不断优化,部分金融租赁公司未来或将面临整合改革。
“整体看,我国金融租赁公司信用风险可控,展望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信用风险将保持稳定。”林璐称,随着监管引导金租公司回归业务本源、转型发展的不断推进,加之金租公司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逐步加强,行业发展质量将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