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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明年经济工作要抓好的重点任务,其中也包括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自2018年11月国家医保局启动“4+7”集采试点以来,国家层面已开展了十一批药品集采,成功采购490种药品。
药品集采的目标,一方面是希望压缩药品中间环节水分,降低参保人用药经济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多为药品价值买单;另外一方面希望倒逼企业向创新转型。
国家医保局方面在持续优化集采规则。
2025年10月27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中选结果,共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消炎镇痛等领域常用药品。第十一批集采,总体实现“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预期目标,一是中选产品与医疗机构需求更加匹配,强化“稳临床”;二是提高投标企业资质门槛,促进“保质量”;三是引导企业理性报价,旗帜鲜明“反内卷”;四是全链条规范投标行为,坚持“防围标”。
在后续的药品集采中,如何进一步“反内卷”,仍然受到很高的关注。
有中标第十一批集采的厂家人士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政策层面在鼓励大家理性报价,但短期内,大家的心态还没恢复过来,还没适应新的规则。当前的集采规定了最高有效申报价,但还没有限定最低申报价。企业在报价过程中,心里是没有底的。集采规则在持续优化,他们也希望在未来集采规则优化中,能否考虑制定一个最低申报价。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集采规则可以围绕“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这四个维度进一步加大力度。比如在反内卷方面,可以进一步提高集采入围最低价,甚至可以考虑制定一个“托底”价。如果有可能的话,是否可以进一步探索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价格之间进行分离,比如对于同一个通用名的药品,确定一个医保支付的中标价。那些非中标的药品,如果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费,这样可以保证过了专利期的原研药供应也不会从市场上消失,但前提是他们的非中标价格也要比现在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