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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称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为此,上海市消保委已约谈生产厂家及产品经销商。
12月15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还称,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
不过,12月15日晚间,第一财经记者在电商平台上搜索“同仁堂磷虾油”,依然发现了这款涉嫌造假的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朕皇”商标磷虾油产品,尚未下架。在宣传网页上仍写着“智利进口原料”、“99%高纯度”,其磷脂标识值为43%。点击购买页面也仍能购买该产品,一瓶售价为21元。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北京同仁堂对孙公司的起诉,更像是甩锅的障眼法,授权生产商的公司是北京同仁堂的孙公司,是其体系内企业,对生产的产品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的做法,不可能管不了,更不可能不知情。现在电商网站上大量北京同仁堂体系内的关联公司都有各种突出使用的做法,我认为商标权人,北京同仁堂公司不可能不知情,更有可能是放任。”
游云庭进一步称,此次涉及质量问题的产品看似是北京同仁堂的孙公司贴牌产品的造假,但背后反映出的实际是北京同仁堂集团内部管理的问题,未来该集团的授权体系亟待整改。
“此次事件对于北京同仁堂品牌造成的隐形伤害将会非常大。北京同仁堂作为老字号品牌,出现了这么大的质量问题,未来如果不能解决其关联公司使用公司名称时突出使用同仁堂的问题,不排除后续可能再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对同仁堂品牌继续造成损害。”他说道。
此外,对于虚标质量成分的产品,游云庭表示,消费者可以向产品生产者及经销商要求索赔,依据有两个:一是按照《消费者保护法》,如果是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二是如果食药监部门认为产品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商和经销商可以被要求退一赔十,并且如果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至少要赔偿1000元。
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写着“高含量”、“1粒≈100只磷虾”,其磷脂标识值为43%,但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0。
新国标虽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但是通过明确行业底线、引导利益平衡,将对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为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记者从互联网电商平台上搜索“北京同仁堂”发现,存在多个“北京同仁堂”商标,例如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拥有的“内廷上用”相关商标,以及北京同仁堂(四川)药业拥有的“朕皇”相关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