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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蝙蝠的互助到猩猩的政治:“动物行为学”与卢梭的对话

第一财经 2025-12-26 12:04:36 听新闻

作者:夏斐    责编:李刚

这本书堪称“动物迷惑行为百科全书”,他试图全面而细致地描摹出“社会性”这一向来被认为是人类特质的事物,是如何在非人类世界里出现、维系与演化的。

如果说,有一门相当有趣的学问叫“动物行为学”,大多数人可能首先会联想到今年刚刚去世、一辈子跟黑猩猩生活在一起的珍·古道尔。阿什利·沃德(Ashley Ward)是古道尔的后辈,名气虽然没她大,但在专业和科普这两个领域里,地位可一点都不低。从2022年出版、今年推出了中译本的《动物社会的生存哲学:探索冲突、背叛、合作和繁荣的奥秘》,也很能见出他的功力。

这是一部以田野观察为骨架、以反思性叙述为血肉的科普著作。沃德带领读者在一趟“全球动物社交之旅”中,穿行于不同的物种与生态,在相对常见的蜂群、蚁群、鱼群、鸟群之外,他一路追踪吸血蝙蝠的互助行为、鲸豚的家族结构、狒狒的等级冲突、老鼠的母子关系、鬣狗的社交活动、大象的葬礼仪式、猩猩的政治谋略……这本书堪称“动物迷惑行为百科全书”,更重要的是,他试图全面而细致地描摹出“社会性”这一向来被认为是“人类特质”的事物,是如何以种种不同的面貌在非人类世界里出现、维系与演化的。

书中除了大量来自亲身观察的生动细节,更有对动物社会行为背后机制的冷静分析:他并不把动物学发现浪漫化为人类美德的证明,也不把它们当作对人类复杂政治问题的直接答案;相反,他试图把生物学证据放回人类思想史的讨论中,去检验一些长期占据公共话语的观念——其中,就包括18世纪最著名的思想家之一、至今对人类社会影响巨大的让·雅克·卢梭关于“不平等起源”的论述。

“社会性”是自然的一部分

《动物社会的生存哲学》由一系列相对独立的案例构成,每个章节都先以一段鲜活的自然场景开篇,随后将观察中的细节置于演化学、行为生态学和比较社会学的框架下讨论。沃德关心的问题并不只是“动物是否像人类那样合作”,而是“合作在不同生态条件下采取怎样的策略、如何被群体规则所管理,又如何因压力或利益冲突而瓦解”。书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包括互惠、惩罚与社会制裁、信息共享与文化,以及个体在群体网络中如何通过关系与声誉获取资源与安全。总体而言,他的工作,是试图把“社会”还原为若干可观察、可比较的机制,而不仅仅是政治与法律的外衣。

沃德在这方面做得很谨慎,甚至比爱德华·威尔逊更谨慎——后者常常因其结论而受到理查德·列万廷这样极具影响力的生物学家的批评。沃德努力避免简单地把人类价值投射到动物行为上,反过来,他也不会把动物行为看作解释人类制度问题的直接等式。在他看来,在动物社会给予我们的启示中,最重要的是“连续的证据”而非“直接的证据”。换言之,动物学显示了某些社会机制有其深厚的演化根基,但并未展示出和人类通过法律、财产以及象征制度所形成的“制度性不平等”完全等同的过程。

我们不妨把沃德的核心观察,与卢梭的关键论断并置,来探问一下:沃德的实证材料是否在生物学或行为学层面支持、修正或反驳卢梭关于人类不平等之起源与“自然状态”的思考?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里设想了一个哲学化的“自然状态”:人在未被制度化之前,主要受“自我保存”和“自然同情”的驱动,尚未发展出基于比较的“自负”。真正把不平等带入历史舞台的,是私有财产的出现:当“这是我的”取代“这是自然给予的”,人类开始用法律与制度把差别固定下来,从而制造出可继承的、制度化的权力与财富差距。卢梭同时强调人类的“可塑性”,正是这种能力促使我们创造了语言、法律和社会评价体系,使得人类能把本应流动的差别变为制度。卢梭的批判最终指向政治合法性的失衡:当法律为少数人利益服务,不平等就获得了合法面容。

沃德的大量田野材料,对卢梭的“自然状态”图景提出了一个基本修正:在诸多物种中,个体自始就嵌入了社会网络,互助、声誉、惩罚等机制并非人类文明特有。例如,吸血蝙蝠会在饥饿时接受同伴的血液馈赠;鲸豚的迁徙和捕食策略通过代际传承形成稳固的行为传统;某些灵长类通过联盟与互惠维系权力与资源分配……这些观察说明,“孤立的自然人”更多是一种思辨工具,而非生物学上的写实。

这对卢梭的观点既有挑战也有留白。挑战在于,卢梭把“进入社会”视为不平等发生的决定性转折,但如果“社会性”本就存在于“自然”之中,那么“动物社会”与“人类文明”就并非截然断裂的两极。留白之处则在于,动物之间那种基于互惠或等级的差异,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人类通过私有财产和国家机器所固化的制度性不平等。沃德可以证明社会性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并不能由此全盘否定卢梭关于“制度化不平等”的政治诊断。

“文化积累”并非人类专属

卢梭把“可塑性”作为人类区别于动物的关键:正是因为人能持续改造自身环境与社会结构,语言与象征使人类能将行为与规范制度化,才会进一步创造出制度化不平等。沃德的比较研究则显示,所谓“文化累积”并非人类的绝对专属:鲸豚的迁徙路线、灵长类的工具使用、鸟类的学习传统,都体现出了某种程度的跨代行为传承与地方性“文化”。

但真正重要的或许是要区分量与质的差别。动物的文化累积往往局限于实用行为和地方性传统;人类的“完备性”使得符号化表达(语言、法律、宗教)能把那些行为与权利转译为抽象原则——如“私有权”或“契约”——并由此嵌入更广泛的价值与正当性话语。沃德虽然提示我们,应该把人类与动物之间看成“连续体”,但他并未否认人类在制度化能力与符号复杂性上,有质的飞跃。因此,沃德支持一种“连续且分级”的观点:动物与人类共享某些社会机制,但人类在将这些机制转译为制度性规则与合法性话语方面,具有比动物强得多的扩散与整合能力。

沃德在多处案例中强调,动物群体内的惩罚机制与对不当行为的制裁,对于维系互惠体系至关重要。例如,背弃互惠的个体可能遭到集体回避或直接攻击;声誉在许多动物群体中决定个体是否能获得更多更好的合作机会。这些现象映射出一种“伦理原型”:群体选择性地维持规则,惩罚被视为维系合作的必要手段。

对卢梭来说,这点有双重意义。其一,它支持卢梭关于“自然同情”的观点并非空想——动物行为中确有照顾弱者、维持群体福祉的机制;其二,它提示制度并非从无到有的跳跃:人类的道德规范可以视为在已有生物基础上,通过语言和制度被制度化和合法化。然而,关键差别在于“合法化”的方式。动物的惩罚多为即时性、情境性的制裁;人类则能把惩罚与权力合法性结合,形成持久化、可继承的制度安排。这正是卢梭所关注的:当制度以“正当性”掩盖不平等时,政治批判就显得必要。

两位学者的互补视角

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沃德与卢梭无论在观点还是方法上,都是互补的。沃德提供了丰富的、具体的行为证据,使我们可以质询哲学命题中的生物学假设;卢梭则提供了宏观的理论框架,把焦点置于制度如何将差别放大并合法化。将两者并置,能促使我们提出更细致的问题:哪些生物机制容易被某些文化或制度化过程放大?为何某些差别在制度化后会变成可继承的权力?当我们讨论当下的不平等时,仅凭动物学的“合作事实”不足以替代对法律、历史与意识形态的考察;但忽视生物根源,同样会使理论失去现实的厚度,催生出更多缺乏根基的乌托邦想象。

在将沃德的发现扩展到政治学和政治哲学讨论时,应当警惕两种常见的误读。第一种是生物决定论式的过度推断,即认为发现动物群体中的等级机制就可以为现存社会的不平等开脱责任。第二种则是将动物行为过度理想化,作为回归“自然良善论”的证据。沃德本人显然并不赞同这两种倾向,他的材料既展示了合作,也没有回避动物世界的竞争、暴力与冲突;他提醒读者厘清“行为的适应性解释”与“政治正当性论证”之间,是有着鲜明而极为重要的界限的。

沃德在经验层面削弱了卢梭关于“自然人是孤立个体”这一生物学直觉,非常明确地展示出社会性——包括互助、竞争、等级、冲突、信息交流等——在动物界有很广泛的分布;但沃德并未也不能直接否定卢梭关于“制度化私有财产与政治合法性放大了不平等”的核心政治诊断。换句话说,沃德使我们不得不把“自然”里已经存在的社会性考虑进不平等的起源讨论,但卢梭关于法律、财产与话语如何把差别转化为制度性不平等的批判,仍然极具解释力。

沃德为我们提供了细致的自然史证据,卢梭为我们提供了分析制度化不平等的理论工具。或许把二者结合起来,能产生一种更具综合力的“政治生态学”视角。

《动物社会的生存哲学:探索冲突、背叛、合作和繁荣的奥秘》

[英]阿什利·沃德 著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记号Mark 2025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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