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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3月6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辽宁省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并向中外媒体开放。会上,辽宁省委书记许昆林在提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强调,要树立理旧账也是政绩的理念,督促干部解决旧账欠账,以诚信政府助推诚信辽宁建设。这一表态切中时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行政实践中,“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并不罕见。一些领导干部到任后,只抓新项目,不履行前任签订的合同,不处理前任留下的问题;或者表面积极实则消极,光“理账”不“买账”。哪怕是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了相关问责规定,“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依旧没有绝迹。这种现象的产生,根源在于对权力来源及用途的认知产生了偏差。
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共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作为人民的代理人,行使权力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新官不理旧账”本质上是对政府权力来源的背离,是官员把公共权力变成了个人工具,忽视了政府行为的公共性和责任的连续性。
“新官”不愿理的“旧账”,往往涉及企业合法权益、民生保障等重要问题,若不及时解决,不仅会积累矛盾,还会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增加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相反,“旧账”理好了,矛盾化解了,群众获得感提升了,这本身就是打造和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夯实发展基础,也是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
可见,“新官理旧账”不仅是对人民负责的体现,也是政府诚信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辽宁率先明确“理旧账也是政绩”,是在评价标准上进一步肯定了这种要求,有望消除“新官理旧账”的机制障碍。
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把正确理念落到实处,需要多管齐下。
首先,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新官”主动理“旧账”。要通过制度化约束,将新旧账本统一纳入施政范畴。要让干部认识到,“理旧账”不是替人受过,而是为民尽责;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履职本分。对善于“理旧账”的干部,要给予正向激励;对回避推诿的,要严肃追责。这方面,辽宁省已通过制定实施《省委管理的党政正职离任交接办法(试行)》等,把“旧账”清理纳入考核体系,相关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其次,对理出来的“旧账”,要搞清楚“欠账”原因,形成经验总结。要认真分析每一笔“旧账”是怎么形成的,是决策失误造成的,还是客观条件变化导致的,是政策本身有问题,还是执行环节出了偏差。在此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还账”办法,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政府行为,防止类似“欠账”再次产生。
再次,追究主观过错责任,从源头上减少“欠账”。要建立责任清单制和终身追责制,打破“离任即卸责”的“潜规则”。对于因主观过错造成的“旧账”,无论当事人已离任多久、多远,都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通过落实一系列制度措施,倒逼领导干部在施政决策上慎始敬终,避免随意“挖坑”、制造“欠账”。实在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欠账”,也尽可能不把困难留后人,不把矛盾交下届。
信用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也是政府公信力的根本。辽宁督促干部解决旧账欠账、以诚信政府助推诚信辽宁建设,可以说抓住了要害,也为其他地方树立了榜样。“理旧账”是担当,讲诚信是本分。只有把“旧账”理清了,“欠账”还上了,才更好去画新蓝图,铺新摊子。不理“旧账”的“新官”,从一开始就做错了,说“不配为官”也不为过。
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实干是基础、“关键少数”是重点人群,明确重点领域是抓手,加强处分力度是震慑和保障。
衡量农村集体经济是否真正发展的根本标准,在于成员是否真正得到实惠,收入是否切实增长,负担是否切实减轻。
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既要切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也要强化严格任用和严厉考核机制。
要纠治急功近利、盲目决策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谋划“十五五”工作要从实际出发,防止盲目冲动跟风、指标层层加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