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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公告,股东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宏展房产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83%;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551%。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2.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