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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陈雍为供应链和可持续发展领域专家)
如果你现在还在只用“电价”理解新能源行业企业,很可能已经慢了一步。
市场对新能源的主流认知,仍然停留在一个熟悉而安全的框架里:装机、成本、电价、并网。所有分析,几乎都在这条逻辑上打转。
问题是,这条逻辑开始有新增的变量,变化不发生在电力市场,而在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地方——碳市场。
过去,碳只是一个约束条件;现在,它正在开始变成一种资产。这两者的差别,足以重写定价方式。
《巴黎协定》第6.4条已启动碳信用的跨境流通属性
新能源行业这十年的故事非常简单。
制造端不断压低成本,运营端不断扩大装机,整个体系围绕“发更多电、卖更低电”运转。A股也据此形成了稳定分工:一端是周期制造,一端是类公用事业。
这个模型有一个隐含前提——电,是唯一的商品。
现在,这个前提开始出现变化。
近期,缅甸首单基于《巴黎协定》第6.4条机制开发的碳信用项目完成签发,并进入国际流通体系,碳信用第一次具备了跨境流通和国家履约属性。与此前自愿减排的碳信用不同,这类减排量具备了被国家履约体系认可的属性,其交易不再只是企业间的自愿行为,而是可以服务于跨国减排义务。
这一变化的意义在于,它在制度层面打通了“减排—资产—跨境交易”之间的闭环。碳信用由此从区域性、碎片化市场,开始向更具统一规则的全球市场过渡,成为可国际流动、定价并参与宏观资源配置的“准商品”。
对于新能源行业而言,这意味着一个更深层的变化:减排能力具备了被全球市场定价的可能性,成为“第二条利润曲线”能够成立的前提。
这件事的冲击,透过政策层面,落在商业层面上:新能源企业,有可能同时“生产两种商品”——电力和减排。
这不是增加一项收入,而是改变收入结构。
当然,不是所有新能源资产,都配得上碳资产。碳资产的核心是“额外性”。只有那些在没有碳收益情况下无法成立的项目,才有资格把减排量变成信用。这意味着,大量已经可以靠电价盈利的项目,没有资格获得这条“第二利润曲线”。这一点,直接把行业切开了。
碳资产对于企业的性质
那么,碳,到底是不是一门“生意”?
短期来看,它更像一门不太稳定的副业。
在当前价格水平下,绝大多数项目的碳收入,只能作为边际补充,很难撬动整体利润结构。从测算看,以生物质发电或部分海上风电项目为例,单吨减排对应的碳收益在当前价格体系下通常仅占项目总收入的5%—10%,尚不足以改变项目IRR结构。
但一旦碳价进入30–50美元/吨区间,情况会出现非线性变化。对于那些本身处于盈亏平衡边缘、且具备额外弹性的项目,碳收入可能贡献超过15%甚至更高的现金流占比,从而直接决定项目是否成立。
这里的变化,不是线性的,而是带有明显的阈值效应。这正是市场难以定价的地方。
与此同时,碳市场是一个高度政策化的市场。
碳价,从来不是单纯的供需结果,而是政策、配额和预期的混合产物。历史上,无论欧洲碳市场还是自愿减排体系,都经历过价格大幅波动的阶段。以EU ETS为例,碳价曾在几年内从接近0欧元/吨上升至90欧元以上,再经历显著回调。
而且,“额外性”本身也是可以被重新定义的。今天被认为稀缺的项目,明天可能就被剔除出体系。
这意味着一件不太舒服但必须承认的事实:碳资产不是稳定现金流,而是一种带有政策弹性的收益权。
新能源行业的分化逻辑和价值增量
也正因为如此,新能源行业的分化逻辑,正在悄然改变。过去的分化,是制造vs运营,是周期vs稳定。
未来的分化,可能增加了一条:有没有“碳产出能力”。制造企业的受益,大概率仍然停留在需求端;真正可能被重估的,是那些手握发电资产、且具备额外属性的运营商。
一旦碳市场与国内机制逐步打通,这类企业的商业模式,就不再只是卖电,而是同时出售“减排权”。
从估值角度看,这种变化的意义在于:在原有稳定现金流之上,叠加一层与碳价挂钩的“弹性收益”。在贴现模型中,这类收益更接近于期权属性——其确定性不高,但一旦触发,对估值的边际影响极为显著。
市场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种变化的本质,是在原有现金流之上叠加一层“期权”。它不稳定,但它足够有弹性。而在资本市场,弹性本身,就是一种定价权。
从资产结构的角度看,碳逻辑真正能够成立,并不取决于企业是否身处新能源行业,而取决于其所持有资产的性质。
具备“碳产出能力”的企业,往往呈现出几个相对明确的特征:
其一,是以运营资产为核心,而非单纯依赖制造环节获取利润;
其二,是项目结构中包含一定比例的非完全市场化电源,例如成本更高、回收周期更长或依赖特定政策环境才能成立的项目类型;
其三,则是在资源获取与项目开发上具备更强的区域延展能力,能够覆盖消纳条件复杂或制度尚未完全市场化的区域。
这些特征决定了碳资产并非“行业红利”,而更接近“结构性收益”。
新能源资本市场估值启示
在当前A股新能源板块中,这类资产集中于少数具备资源禀赋、项目储备以及运营能力的平台型企业之中。而大量以制造为主的公司,尽管能够间接受益于需求扩张,但在碳资产形成上缺乏直接抓手。
换句话说,碳市场带来的,并不是新能源行业的整体抬升,而更可能是一轮基于资产结构与项目属性的再分化。如果未来某一天,市场开始用“每GW对应多少碳产出”来衡量一个电站的价值,那么新能源的估值体系,就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这和当年电价市场化带来的重估,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只不过这一次,变量不再局限于国内,而是嵌入全球规则之中。
当然,这一切并不会自动发生。
碳市场要真正成为“第二条利润曲线”,至少需要三个条件同时成立:需求持续存在,国内外机制逐步衔接,以及供给不会迅速过剩。
任何一个条件缺失,这条曲线都可能变成一种幻觉。
但市场的定价,往往不是在确定性出现之后才开始的。真正的问题,市场什么时候意识到,它已经开始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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