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评论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权利为本:投资者保护的逻辑重构

第一财经 2026-04-01 21:09:45 听新闻

作者:韩志国    责编:任绍敏

投资者依出资而享有权利,依权利而谋求正当利益,各项权利环环相扣,任何一项都不能缺位。

投资者完成出资并分担风险,就依法享有完整、独立、具有排他效力的投资者权利。整个权利体系环环相扣、密不可分,任何一个环节缺损都会引发整个链条失效,任何一项权利被弱化、被侵蚀、被漠视都会导致市场运行失序、治理结构扭曲、制度效能衰减。股票市场以价值实现为归宿,以权利确认为根基,权利是利益的保障,利益是权利的实现,缺少坚实与严密的权利支撑,投资者的利益便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既无从生成,更难以持续。

权立其本:投资者权利是股票市场的生命之源与发展之基

投资者权利,是股票市场赖以存在、有效运转、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与底层逻辑。对权利的尊重程度与保障力度,直接决定市场的公平底色、制度效能与长远生命力。

投资者权利,是市场公平正义的本源依托。投资者以资本参与市场、以风险换取对价,其权利由法律赋予并具有刚性与不可侵犯性。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中小投资者在市场地位、博弈能力、信息获取上天然处于弱势,仅依靠形式平等,难以避免强势主体对市场秩序的主导与挤压。唯有以系统性权利保障矫正主体地位失衡,才能真正实现市场公义。离开权利的平等与刚性,公平便失去依托,秩序便失去根基。

投资者权利,是资本市场制度体系的价值轴心。全球成熟市场的全部制度设计,均以投资者权利实现为最终指向。从市场准入、治理架构,到交易规则、责任追究,各项机制与规则安排,都服务于权利、服从于权利、落脚于权利。脱离权利主线,制度便会空转,监管便会错位,市场便会异化为单一融资工具,丧失资源配置与价值成长的本源功能。

投资者权利,是股票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底层支撑。资本长期入场、市场稳健运行、资源高效配置,都从本源上依托于清晰稳定、行权顺畅、救济可及的权利体系。权利保障越充分,公司治理越规范,长期资本就越稳固,市场信用就越坚实。我国股票市场长期存在的信心不足、生态薄弱与功能失衡,核心症结不在于规模与资金短板,而在于权利保障不充分、不彻底、不刚性。权利不立,则信心不固;信心不固,则市场无本。

投资者权利是贯穿市场全程的整体逻辑,而非单一权能的简单叠加。它是公平的源头、制度的灵魂、发展的根基。利益是权利的实现,权利是利益的保障,强调权利本位,并非轻视投资利益,恰恰是为了让利益的获取更稳定、更可持续、更具确定性。唯有确立权利本位优先于利益本位的核心理念,股票市场才能具备行稳致远的内在支撑。

权行其实:权利运行的国际比较与制度逻辑

投资者权利只有从法理条文转化为可行使、可监督、可救济的现实权能,才能真正形成制度约束并彰显价值。知情、决策、收益、交易、救济五大维度环环相扣、不可割裂,共同构成投资者权利运行的完整闭环。

知情权是权利体系的逻辑前提。股票市场以信息为运行基础,知情权失守,所有的决策与判断就会建立在失实、失真与失信的信息之上。成熟市场对财务造假与虚假披露施以严格规制,以高额赔偿与刚性追责形成市场震慑,让造假者倾家荡产,让违法者把牢底坐穿,从源头上守护了投资者的信息权利。我国股票市场中财务造假、重大遗漏、选择性披露等问题屡禁不止,本质上是投资者的信息权利长期缺乏刚性保障,权利链条从起点便出现断裂。

决策权是权利体系的核心中枢。有限责任公司的要义是所有权的分裂,公司对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占有、支配与使用的权利,投资者的权利转化为可流通、可支配、可收益的股权。投资者唯有依靠法定的决策权来参与治理、约束内部人、制衡控股股东。成熟市场严格保障股东的提案、表决与制衡机制,独立董事独立于控股股东,股东大会具备实质效能。我国股票市场的大多数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治理形式化的问题突出,中小投资者难以有效参与重大决策,决策权长期悬空,投资者的主体地位难以真正彰显。

收益权是权利体系的自然归宿。投资收益是投资者各项权利充分实现的逻辑结果,而非独立的保护目标。成熟市场以制度化分红、市场化回购形成稳定回报机制,收益实现与公司成长高度绑定。我国股票市场上相当多的上市公司长期吝于分红并过度融资,叠加资金占用、利益输送等行为,直接侵蚀收益基础,使投资行为丧失稳定预期。

交易权是权利体系的动态保障。自由交易是市场灵魂,买者自负是股市准则。唯有灵魂得以守护、准则得以恪守,投资者的自主决策与理性认知才能真正得以彰显与落实。流动性是市场的生命根基,交易权则是流动性得以形成与延续的权利依托。成熟市场坚持交易中性、公平非歧视,以监管执法维护秩序,不以行政方式限制交易。我国股票市场经常出现不合理的交易限制、随意停复牌、过度干预交易行为,直接压缩投资者的合法交易空间,弱化权利运行的市场化基础。

救济权是权利体系的制度底线,更是市场公正的最终防线。无救济即无权利,乃是股票市场颠扑不破的根本准则。相较于其他各项权利,救济权是我国股票市场最为稀缺也最为关键、最具现实意义的制度安排,是当前投资者保护体系中最薄弱的突出短板。当知情权受侵害、决策权被虚化、收益权遭侵蚀、交易权被扭曲之时,唯有救济权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矫正失衡、追索损失、伸张正义的最终渠道。成熟市场依托集体诉讼、惩罚性赔偿与举证责任倒置,构建起系统、高效、刚性的投资者救济体系,大幅抬升侵权失信成本。反观我国的股票市场,投资者维权普遍面临渠道不畅、成本偏高、举证困难、赔偿不足、执行偏缓等现实制约,侵权成本偏低、救济供给不足,致使投资者权利受损后难以有效救济,成为制约市场信心重塑与生态优化的关键掣肘。

保障权利与维护利益具有内在统一性。保障权利的终极目的是获得利益,离开权利保障,利益便会成为海市蜃楼;离开利益指向,权利保障便会失去现实意义。投资者利益只是权利运行的外在呈现,仅覆盖权利体系的单一面向;而权利保障则是贯穿全链条与整体性的根本性保护,在内涵、范围与效能上完全覆盖利益保护。片面强调短期利益、忽视系统性权利建构,只会带来碎片化、表层化、不可持续的保护;唯有以权利保障统领全局,才能实现稳定、可预期、可持续的利益守护。

权归其基:治理结构异化与权利保障的制度矫正

我国股票市场虽已构建较为完备的权利规则体系,但实践中权利虚化、行权不畅、救济不足、侵权频发的问题始终存在,规则文本与现实保障之间存在明显落差。市场监管的深层症结,在于认识上重利益轻权利、行为上重融资轻保障、路径上重形式轻实质,最终导致权利保障与利益保护双双流于形式。财务造假侵害知情权、股权集中架空决策权、分配不足侵蚀收益权、交易干预限制交易权、追责乏力弱化救济权,本质上都是权利保障缺位的集中体现。

行权失序,始于载体空转;权利不彰,源于根基不牢。投资者权利保障失序,首先表现为权利行使组织载体的弱化。股东大会作为投资者行使决策权的法定最高机构,在股权集中、中小投资者分散的现实下,逐渐沦为体现控股股东意志的程序性安排。议案、议程、决策均由内部主导,中小投资者行权成本高、参与渠道窄、实际影响弱。股东大会实质功能不足,使决策权、知情权从源头失去依托,权利运行的组织根基长期薄弱。

治理失范,起于权责失衡;权利受损,始于制衡缺位。投资者权利保障失范,核心缘于控制权配置失衡。在缺乏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控股股东容易越出法人治理边界,主导决策、支配资源、倾斜利益,使公司运行偏离全体股东利益。在此格局下,信息披露服务于融资需求,公司治理服务于控制权稳定,利润分配服务于内部积累,市场运行服务于融资效率,投资者各项权利在失衡结构中持续被挤压、被弱化。

监管失衡,困于约束虚置;权利不畅,在于监督不强。投资者权利保障失衡,进一步被监督体系异化所固化。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立初衷,是以独立、专业力量监督控制权、维护全体投资者权利。但在现实中,监督主体的选聘、考核、激励都受制于控股股东,难以保持中立立场与监督刚性,使得外部约束流于形式。监督缺位进一步放大权力失衡,加剧权利侵害,使权利保障体系缺少关键的外部支撑。

组织载体失序、控制权运行失范、监督机制失衡相互叠加,彼此强化,共同构成投资者权利保障不足的深层根源。修复这一结构性矛盾,必须坚持权利优先、回归权利本位:强化股东大会实质机能,畅通中小投资者行权路径,夯实权利运行的组织基础;明晰控制权边界,强化控股股东信义义务,构建权责对等的治理结构;提升监督主体独立性与刚性化侵权追责机制,织密、织细、织紧权利保障的外部防线。以治理结构的系统性重塑,推动权利从纸面走向现实,从宣示转为效能。

股票市场之基在权利,监管之要在护权,发展之本在立信。投资者依出资而享有权利,依权利而谋求正当利益,各项权利环环相扣,任何一项都不能缺位。权利是利益的保障,利益是权利的实现;强化权利保障,最终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可预期的投资利益。市场监管的核心使命,在于把投资者权利保障置于优先地位,以完整的权利保障体系筑牢利益保护的制度根基,在权利有效落实的基础上守护投资收益,实现权利保障与利益维护的有机统一。唯有坚定锚定权利本位,补齐救济短板,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制度刚性,方能厚植市场信任、涵养良好生态,为我国股票市场的有序运行与健康发展筑牢最核心与最根本的制度基石。

(作者系经济学家、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原所长)

举报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