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sd}}
AI生成 免责声明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形成《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此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适应广告新业态发展需要,重点研究解决当前“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和监管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制度,加强广告行为监管,优化广告审查服务,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办法》共48条,此次修订新增13条,修改27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三品一械”广告监管;二是便利“三品一械”企业经营活动;三是优化“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