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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经查明,2026年5月11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美湖股份”发布标题为“美湖股份签署具身智能合同订单合同”的文章,但合同标的物实际为机器狗相关部件。公司未考虑到市场普遍将“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的概念进行混淆的情形,未准确披露合同标的物为机器狗相关部件;该文章描述的“合同金额人民币94318.20万元”实际为该框架合同测算的最高订单额,系估算而来,且未提示相关风险,该公众号文章内容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经监管督促,公司于5月12日、5月20日披露相关公告提示合同销售额具有不确定性,合同涉及产品为机器狗相关部件,不属于人形机器人产品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