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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托育“枢纽工程”提速:中央投资项目原则上两年竣工

第一财经 2026-09-15 15:29:22 听新闻

作者:吴斯旻    责编:计亚

确保2030年前实现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

为减少“养娃”负担,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正被按下“快进键”。

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把婴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并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30年前实现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

“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早在“十四五”阶段就已进入国家级规划视野。彼时,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多部门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指导地方做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随后,国家卫健委据此制定了《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去年,国家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幼儿园托班、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

但现实短板仍然突出。国家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对通知作解读时提到,当前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还存在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带动区域内托育服务发展的能力不强等问题,制约了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托育服务体系中发挥枢纽作用,要“促进各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专业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此次通知共5部分18条举措,第一部分就明确“加快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进度”。

首先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不烂尾。根据通知,在保障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获得中央投资支持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于当年开工、第二年年底前竣工。各地要推动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尽快竣工。

其次要加快运营进度,避免“僵尸”工程。根据通知,各地要尽早制定项目运营方案,明确运营要求和时间节点。

其中,获得中央投资支持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于项目竣工后一年内投入运营,避免资源闲置浪费。各地要推动已建成项目尽快投入运营。

作为托育服务体系中的枢纽,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不仅要“陪伴孩子”,还要承担婴幼儿健康管理等相关工作。

通知给出两条路径:对外,与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通过设计婴幼儿签约服务包,为在托婴幼儿提供体格检查、疾病防控、伤害预防、营养膳食等专业指导服务;对内,建立由婴幼儿保育照护、卫生保健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兼职托育队伍,健全人员激励、考核和保障机制。

至于公办中心,根据通知,公办机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还可以参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的托育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为化解供需错配,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通知强调,普惠托育应“全市一盘子”规划,加强卫健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和多部门政策衔接,鼓励城市存量闲置用地更新用于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具体来说,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通过盘活闲置场地、划拨托育用地等方式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与此同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税务等部门协同,落实好税费减免、价格优惠、人员培养培训等政策。

14日,国家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要继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社区、用人单位举办托育服务机构,让居民能够就近、就便以相对可负担的价格获得托育服务支持。提高入托率,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通知也提到,要充分发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引领托幼一体、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等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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