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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地方实施意见

第一财经 2026-10-15 10:24:33 听新闻

责编:高明妍

杭州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地方实施意见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有序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支持项目分期开发、实施分阶段竣工备案等方面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

《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现房销售的,仍按项目竣工备案节点实行现房销售备案。2026年8月28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具备交付条件后,将现房销售方案、具备交付条件有关证明报市、区两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申请现房销售。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申请现房销售的项目,应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现房销售方案进行销售,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抵押权人约定,同意销售抵押房屋的,在办理现房销售备案证时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公示房屋抵押状况,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相关认购协议时,明确房屋抵押状况和承诺抵押注销期限,注销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方可完成合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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