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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讯:第一财经记者12月4日从中国国航(601111.SH)和南方航空(600029.SH)获悉,两家公司宣布自2011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以上航段上调10元。
随后,经记者确认,海南航空(600221.SH)、厦门航空和春秋航空也采取了相同的上调政策。
根据各航空公司公布的征收标准,自2011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仍按70元征收,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由人民币130元上调为14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
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征收标准规定,2011年12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变更至2011年12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差价。
此前,吉祥航空已经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标准亦相同,东方航空(600115.SH)尚未调整。
国内航油自12月1日起上调376元/吨,导致航企成本上升。
不过,一家航空公司的高层告诉记者,根据发改委确定的公式,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并不能完全覆盖燃油成本的上涨,约有两到三成的油价上涨要由航企自行承担。
中信建投分析师李磊亦对记者预计,提高燃油附加费并不能完全覆盖油价上涨的成本,而由于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都属于航企的传统淡季,航企要想通过提高票价来消化成本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