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历史数据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公务员医改别成变相公费医疗

网易 2012-01-16 08:14:00

责编:群硕系统

公务员医疗改革不能仅仅从名义上取消公费医疗,应该从实质上取消其医疗特殊化,实现社会公平。

据报道,自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全部并入职工医保,原有公费医疗待遇相应取消。但按照国家政策,公务员并入职工医保后,仍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保证“待遇不变”。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普及职工医保时,留下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尾巴

50年代初,中国借鉴原苏联的做法实施了公费医疗制度。这种公费医疗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来,医疗保健的需求日益增长与财政负担能力的矛盾也日益加深,弊端暴露无疑。

公费医疗基本实行“按项目付费”的实报实销制度,所花的费用基本上是100%报销。而这种“后付制”缺乏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力度,造成医疗费用增长失控的局面。数据显示,全国公费医疗支出从1953年到1995年增长了106倍,而同期财政收入仅增长27倍;后来我国许多地方实行大病统筹,1996年费用支出是1993年的5倍多,仅1996年比1995年翻了一番还多。

199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也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曾经被媒体解读为“公费医疗制度的正式谢幕”。

国家以“待遇不变”为前提提供公务员医疗补助,公费报销比例仍不低

但国家在要求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颁布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200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国发[2000]37号),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

医疗补助以“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为原则,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同时规定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来源,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同级财政列人当年财政预算。在全国普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仍然承诺“待遇不变”、财政拨款,可见公务员医疗领域的“去公费医疗”并不彻底。

部分地区公务员医改后仍可大幅报销,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现象未解决

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下,各地区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但改革以后的公费报销幅度仍然很大,个人缴纳比例与享受到的报销待遇差距较大,部分地区领导干部报销待遇明显高于普通公务人员。

以天津市2008年发布的《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为例,该办法规定的待遇支付标准为: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累计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补助80%,退休人员补助90%,副司局级以上人员补助95%;住院费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在5.5万以下的,报销比例同上;超过5.5万元至大额救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均补助75%,不区分人员类别;超过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在职和退休人员补助95%,副司局级以上人员补助100%。

广州市是广东省最后一批施行公务员医改的地区,2004年广州推出其公务员医改方案,方案显示医改后公务员医疗待遇仍然不低,门诊费用可报销八成。

北京公务员医改仍以“待遇不变”为原则,改革趋于妥协

广州、北京和中央直属机构曾经被认为是公费医疗改革最后的“堡垒”,广州于2007年试点公务员医疗改革,北京则将于2012年1月1日实现公务员医疗与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自2012年1月1日起,除北京市属高校学生外,市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立医院等公费医疗人群均纳入职工医疗保险,此前的公费医疗待遇相应取消。

但是北京公务员医改也沿袭了已有的“基本保险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老办法,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保后,还可享受区县设置的补充医疗保险,并通过公务员医疗补助,来保障其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

公务员的医疗特殊化影响社会公平,需要实质性改变

公费医疗并不需要缴纳参保费就可享受医保报销,然而公务员医改后,虽需要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但在公务员医保补助制度下,低保费与高报销比例、财政拨款的现状,仍然类似于一种变相的公费医疗。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二者缴纳金额共占职工工资的8%左右。

而以广州为例,根据广州2004年推出的公务员医改方案,经测算,改革后的广州公务员医疗保险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和医疗补助费)缴费总额达到公务员工资的15%,其中个人缴交2%,财政缴交13%。

公务员的医疗特殊化影响社会公平,改革应该更具实质性

基本医疗保险应该是建立在医疗公平的理念上,其参保方式和获得保障都应该是是“去身份”化,是普惠性的制度。公务员虽并入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国家仍以财政资金,为公务员提供额外的医疗补助,其实是一种医保制度的特殊化与双轨制,在普通居民普遍面临“看病难、看病贵”难题时,这种公务员医疗的特殊保障更加剧了社会不公。

而据中科院几年前的研究数据显示,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另据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

结语:公务员医疗改革不能仅仅从名义上取消公费医疗,应该从实质上取消其医疗特殊化,实现社会公平。

举报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