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圈最不缺的就是争议和纠纷,这几乎就是这个奇妙圈子成长的养分。去年Louboutin和YSL的“红鞋底之争”热度还未散尽,这次又掀波澜的争论焦点落到了字母“G”上。Gucci向Guess提出起诉,要求其停止继续使用字母“G”和相关标识的侵权设计,并且在日前对簿公堂——两个品牌准备把“到底字母G归谁?”这个问题弄个明白。
就像其他的时尚圈侵权纠纷一样,这场战争由来已久。早在2009年,Gucci就已经投诉Guess,称其在网上和商店中贩卖的商品中所使用的logo“模仿了Gucci的商标设计”。这些商标中包括Gucci经典的双G标志,以紧锁的G字母构成钻石形状的重复纹样,标注设计师名字的手写字体,以及红绿相间的条纹设计。
自1999年被奢侈品集团PPR收入旗下后,Gucci这个百年品牌势头愈加凶猛,近年在亚洲市场的成功开拓更是为其奠定了国际一线品牌的形象。Guess这个发源自美国洛杉矶的时尚品牌,也因为时髦新潮的风格获得大批年轻女性拥趸。
Gucci代理人尼可洛·莫驰尼表示,尽管Gucci赞同法律允许设计者可以被他人的工作所启发的规定,但法律并不允许仿冒和再三非法利用第三方的创造、投资和善意。代理人还补充道:“Guess的行为引起了世界上很多市场上消费者的混淆,对Gucci的经营和其众所周知的创造高品质产品的声誉造成了损害。”
这场官司终于在上周搬上曼哈顿法庭。Gucci的律师路易斯·艾德勒对法官陈词道:“这是一次大规模、有计划地剽窃Gucci最知名标志性设计的行为。” Gucci向法院提出,Guess及其他被告应赔偿2600万美元的损失——他们估算出Guess由于侵权所得的利润总额已超过9800万美元。其他被告还包括销售Guess鞋类商品的Marc Fisher Footwear、Max Leather Group和Swank Inc等销售商。
对此,Guess的律师丹尼尔·皮托塞利表示,在Gucci列举的1495件涉嫌侵权商标的商品中,99%“绝不会与Gucci产生混淆”。皮托塞利还提出,Guess的目标消费群体比Gucci更年轻,两个品牌的价格定位大为不同,大多数的Guess产品不可能被认为是Gucci。“Guess不是Gucci,它也没有理由和蓄意要成为Gucci。这就是为什么Guess的很多产品售价不到100美元,正好迎合了目标消费群的收入水平,Gucci对她们来说通常超出了能承受的支付范围。”皮托塞利说。
其实,时尚界关于“抄袭”、“借鉴”的纠纷从未停止过,几乎每一季的时装发布之后都是吵闹叫骂声一片。2009秋冬男装周上,Giorgio Armani指责Dolce & Gabban秀上的一条菱格棉裤抄袭了他们上一季的设计;Dolce & Gabban 2011/2012秋冬秀场上的一款黑色手袋,被认出疑似香奈儿2008年的晚装包;Just Cavalli 2011/2012秋冬秀场上,一件驼色皮草套装与1971年的《VOGUE》杂志上的款式几乎一模一样;Stella McCartney 在2011/2012秋冬新品女装中推出的呢子大衣,与Max Mara 1981年的设计非常相似……
很多奢侈品牌都习惯了官司,人们也屡屡看到有关于大牌对抄袭一方提起诉讼的新闻见诸报端。但多数抄袭案例都不了了之,即使诉诸法律也无法解决。由于时装设计领域的特殊性,“抄袭”之罪一直难以界定,版权保护法一直在时尚行业未能实施,导致原告胜诉的几率极低。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1994年,法国法院判Ralph Lauren抄袭了Yves Saint Laurent风格鲜明的燕尾服,并赔偿38.3万美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版权法会事无巨细地把时装的具体设计、裁剪、面料和外观等纳入到版权法保护范围内,一般受保护的只是大牌的品牌图标、花饰和少量独特材料的使用权。
虽说在时装圈里“抄袭”是件严重的事,但以“复古”、“致敬”、“高街”等软化的形式出现雷同设计,则是讨巧的方式。此举非但不会被视作可耻,反而是让时尚循环向前的引擎。没有先后,没有剽窃,设计师也许会说“那只是灵感撞车时不小心运用到了同一个元素而已”。或许这是一场没有答案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辩论题。这场关乎“G”字母的审判还将会持续两个星期,到底Guess算不算侵权,且看两周后法庭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