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网站昨日刊文称,“强制结售汇制度退出历史舞台,企业和个人可自主保留外汇收入。”
从1994年起,我国逐渐放松对强制结售汇的管控政策,并在当年取消了企业进口等经常项目用汇计划审批。2001年起,符合年度出口收汇额等值200万美元以上、年度外汇支出额等值20万美元以上等条件的企业,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保留一定限额的货物出口、服务贸易等外汇收入。2008年,修订后的《外汇管理条例》明确企业和个人可以按规定保留外汇或者将外汇卖给银行。
外汇局对此指出,“随着涉外经济的发展,外汇管理部门适时调整并废止了强制结售汇制度,体现了外汇管理与时俱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一贯理念和宗旨。”
不断丰富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坚决对市场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防止汇率超调风险,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2024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6094亿美元,对外负债14323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770亿美元。
每个交易日发布人民币对港币10:00、11:00、14:00、15:00、16:00等5个时点整点参考汇率。
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外汇市场逆周期调节和预期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2025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和经济数据、主要央行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