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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限制做空不可取 希望更多机构参与股指期货

一财网综合 2012-10-08 08:13:00

责编:群硕系统

截至目前,已有60家证券公司、25家基金公司、3家信托公司以及各类机构管理的200多个理财产品,参与股指期货套保、套利等交易,成为推动证券现货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力量。

中金所:限制期指做空不可取 无益股市发展

针对近期一些投资者建议在股指期货市场“限制做空”,尤其是限制机构投资者做空,以减少对股市的影响的说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昨日在官网刊登长文作出回应。

中金所在该篇名为《欢迎更多机构参与股指期货 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文中称,限制期货做空是对市场价格机制的人为扭曲,无益于股市健康稳定发展。而且总体看,机构投资者并不是净空头,没有增加整体做空压力。

中金所称,有些国家和地区在股票现货市场上的确有限制在不持有股票的情况下进行卖空(即限制“裸卖空”)的制度安排和措施,但没有调整股指期货运行规则、限制股指期货做空的情形。

“机构不是净空头,没增加整体做空压力”

中金所指出,期货市场的运行机制与股票市场不同,有多少空头持仓,就有多少多头持仓,即有空必有多。对机构投资者套期保值而言,并不是单向、独立的做空行为,机构卖空期货进行套保并不代表其看空、做空股市,只是其资产保值、稳定市值的保护措施。从国内当前实际情况看,机构持有的期货空头头寸始终小于其持有的股票市值,即使是前述参与股指期货规模最大的5家主要机构,其持有的期货空头头寸始终未超过其股票市值的60%。总体看,机构投资者不是净空头,没有增加整体做空压力。

中金所还提到,一个健康的市场,需要一个“稳定器”,一个“减震阀”,正如人的两条腿、车的进退档。市场各方应着眼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支持做好基础性制度建设,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股指期货的平稳运行,为股票市场提供了避险工具,坚定了机构持股信心,降低了股市波动幅度,完善了股市的运行机制。以往市场出现下跌行情时,机构没有避险手段,为减少投资损失、防范风险,不得不被动抛售股票,甚至是抛售最具投资价值、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大盘蓝筹股,常常诱发“羊群效应”,导致股市的持续下跌。股指期货上市后,机构投资者通过套期保值规避股市下跌风险,就等于为持有的股票资产买了“保险”,实现了“机构保值避险、敢于稳定持股、股市波动缓解”等积极效果。

例如2011年证券公司新发行的可投资股指期货的20个资产管理产品的平均回报率为1.03%,显著高于同期发行的111个产品-12.01%的平均回报。

另据统计,今年1-7月,参与股指期货规模较大的5家主要机构净买入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持续增加,部分机构蓝筹股持有比例从20%增加到80%。

从上市前后各两年多数据比较来看,沪深300指数涨(跌)幅超过2%的天数从上市前的204天降低到上市后的84天,降幅超过50%,大幅波动天数明显降低。股指期货上市以来,期现货价格拟合度达到99%以上,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的正基差天数占到总交易天数的70%以上。

将严格监管套保交易

在具体操作层面,中金所则提到,作为市场组织者,中金所对机构投资者的套保交易已实行全程严格监管,努力打造规范的市场环境,引导机构审慎有序参与,同时也要求各类机构投资者审慎使用这一风险管理工具。

一是中金所已经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套保额度审批制度。

根据机构需求和资金规模审批套保额度,中金所允许机构申请多头或空头套保,不存在只许做空套保、限制做多套保的情况。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货多头套保快速完成建仓,锁定建仓成本。空头套保则可对冲市场下行风险。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方式、数量均有明确规定。

二是建立了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套保交易行为监控机制。

通过与沪深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跨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将机构投资者的期货和现货交易行为纳入统一监管,有效监督机构套保头寸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规范客户交易行为。

此外,中金所还表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稳步入市,既是股指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也是资本市场长期稳定运行的有力保证。中金所表示,各类机构投资者广泛和充分地参与股指期货市场,将提高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能力,加快产品创新步伐,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提升市场发展水平,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

据中金所介绍,在2010年4月16日首个股指期货产品上市两年多来,股指期货市场运行平稳,交投适度,各类机构有序参与,保值避险、价格发现、促进创新等功能得到逐步发挥。

据了解,目前已有60家证券公司、25家基金公司、3家信托公司以及各类机构管理的200多个理财产品,参与股指期货套保、套利等交易,成为推动证券现货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力量。(东方早报)

中金所希望更多机构参与股指期货

记者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60家证券公司、25家基金公司、3家信托公司以及各类机构管理的200多个理财产品,参与股指期货套保、套利等交易,成为推动证券现货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力量。

权威人士表示,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者、资金供给者和产品设计者,是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引导各类机构投资者和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中国证监会的一贯方针。各类机构投资者广泛和充分地参与股指期货市场,将提高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能力,加快产品创新步伐,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提升市场发展水平,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

机构参与期指利于大势

两年多来,股指期货市场运行平稳,交投适度,各类机构有序参与,保值避险、价格发现、促进创新等功能得到逐步发挥。

股指期货的平稳运行,为股票市场提供了避险工具,坚定了机构持股信心,降低了股市波动幅度,完善了股市的运行机制。

以往市场出现下跌行情时,机构没有避险手段,为减少投资损失、防范风险,不得不被动抛售股票,甚至是抛售最具投资价值、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大盘蓝筹股,常常诱发“羊群效应”,导致股市的持续下跌。股指期货上市后,机构投资者通过套期保值规避股市下跌风险,就等于为持有的股票资产买了“保险”,实现了“机构保值避险、敢于稳定持股、股市波动缓解”等积极效果。

例如2011年证券公司新发行的可投资股指期货的20个资产管理产品的平均回报率为1.03%,显著高于同期发行的111个产品-12.01%的平均回报水平。另据统计,今年1-7月,参与股指期货规模较大的5家主要机构净买入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持续增加,部分机构蓝筹股持有比例从20%增加到80%。

“机构运用股指期货,可以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股指期货是为机构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机构可以用它来管理风险、对冲风险。过去几年,机构投资者的业绩不甚理想,也与缺乏使用对冲工具有关。对于目前的市场来说,股指期货的使用,有利于机构的发展,也有利于稳定大势。

机构投资者不是净空头

近期,随着股市持续调整,一些投资者建议,在股指期货市场“限制做空”,尤其是限制机构投资者做空,以减少对股市的影响。中金所对此高度重视,研究发现,有些国家和地区在股票现货市场上的确有限制在不持有股票的情况下进行卖空(即限制“裸卖空”)的制度安排和措施,但没有调整股指期货运行规则、限制股指期货做空的情形。

实际上,期货市场的运行机制与股票市场不同,有多少空头持仓,就有多少多头持仓,即有空必有多。对机构投资者套期保值而言,并不是单向、独立的做空行为,机构卖空期货进行套保并不代表其看空、做空股市,只是其资产保值、稳定市值的保护措施。从国内当前实际情况看,机构持有的期货空头头寸始终小于其持有的股票市值,即使是前述参与股指期货规模最大的5家主要机构,其持有的期货空头头寸始终未超过其股票市值的60%。总体看,机构投资者不是净空头,没有增加整体做空压力。限制期货做空是对市场价格机制的人为扭曲,无益于股市健康稳定发展。

“一个健康的市场,需要一个‘稳定器’,一个‘减震阀’,正如人的两条腿、车的进退档。”有关人士表示,市场各方应着眼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支持做好基础性制度建设,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金所作为市场组织者,对机构投资者的套保交易实行全程严格监管,努力打造规范的市场环境,引导机构审慎有序参与。一是中金所已经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套保额度审批制度。二是建立了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套保交易行为监控机制。通过与沪深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跨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将机构投资者的期货和现货交易行为纳入统一监管。

中金所有关人士表示,希望机构投资者充分利用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来遮风挡雨,切实提高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和产品创新能力,开发更多的理财产品,满足越来越多中小投资者管理风险和财富增长的需要。

同时,中金所也要求各类机构投资者审慎使用这一风险管理工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大局。(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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