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sd}}
AI生成 免责声明
昨天下午,上海一中院就两名“80后”淘宝店主境外代购大量商品偷逃税款的走私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刘欣欣、范琳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刘欣欣罚金10万元、范琳罚金81000元,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没收。据了解,该案系上海首例因海外代购偷逃税款被刑事处罚的案件。
行李内装满化妆品和包
2012年4月9日,犯罪嫌疑人范琳从韩国首尔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关。上海海关关员在其携带的两个拉杆箱和四个袋子里查获化妆品386件、粉饼盒18个、光疗仪7台、包40个、手机套2个、皮夹15个、手表5块。
据范琳供称,化妆品、粉饼盒、光疗仪是受其朋友刘欣欣所托携带入境,其余物品皆准备在自己经营的淘宝网店销售。经鉴定,范琳携带入境的超量免税品涉嫌偷逃税款8万余元人民币。
同年5月23日,刘欣欣在经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海关关员在行李中查获包17个、手表2块、化妆品288件,共计307件。犯罪嫌疑人刘欣欣供称,其携带入境的物品订购于韩国免税店,准备带回国内销售。
海关在调查中发现,早在2010年9月,范琳就曾因携带325件化妆品入境未申报,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行政处罚。
去年4月10日、8月22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缉私分局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对范琳、刘欣欣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侦查阶段,刘欣欣、范琳均供述,两人系淘宝网店店主,通过在“乐天”免税店官网订货、再至韩国“乐天”实体店取货进行商品代购,并将这些商品放在自己网店销售。
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2012年12月26日,公诉机关向上海一中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欣欣、范琳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分别为9.9万余元及8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范琳在海关关员开箱查验后才供认走私犯罪的事实,并不构成自首,但可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刘欣欣在获悉范琳被查获的情况下,仍等在机场指定地点接受海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其对于2012年4月9日实施的走私犯罪行为具有自首情节;刘欣欣于2012年5月23日在海关关员开箱查验后才供认走私犯罪的事实,并不构成自首,但可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两名被告人在庭审自愿认罪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刘欣欣、范琳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后,刘欣欣、范琳两人当庭表示将不予上诉。(以上均为化名)
【海外代购店主】
包裹邮寄亲属 试图逃过抽检
目前,在淘宝网上经营海外代购的分为两派。一派是以空姐、导游为代表的代购,方便出入境,在行李箱中携带货物。另一派是邮包代购,店主不用来回飞,直接把货物寄到国内。
张佳(化名)是一名意大利留学生,身边不少同学在做代购,于是她也于去年年中跻身“留学生代购”的行列,主营Prada、Miumiu、Gucci等奢侈品包包。用她的话说,“闲着没事,赚点小钱。”张佳的代购模式很简单,扫货、拍照传上淘宝,看中的买家拍下,她就准备发货。发货里有不少门道,“我把很多包包拼邮一个包裹,邮寄到国内给我姐姐,姐姐会帮我再发到国内各个买家手中。中国某些城市包裹流通量大,抽查率相对低,海关相对比较松,我成为漏网之鱼的可能性就大了。反正到现在,一直没抽到过我。”
如果被海关查到,则需要收件人自行前往领取,并补缴关税。这被称为“被税”,张佳称自己听说过这种情况,“那就杯具了!”
【上海海关】
跨境购物遵循“自用、合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上海海关特别提醒,旅客跨境购物应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以牟利为目的的“海外代购”,一旦触及走私“高压线”,将受法律法规惩处。
根据《海关法》对个人物品的释义,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用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律师建议】
正视所谓的“价格优势”
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的卢国阳律师表示,范琳、刘欣欣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与大家以为的“逃税罪”有差别。 “走私罪最高可判死刑。通俗来说,走私罪是通过海关进出口,不办理正常申报海关监管手续,逃避国家对货物的监管,不单纯指税收,还涉及其他关境管理问题,如带回病毒、昆虫等。 ”
面对海外代购,卢国阳律师建议正视所谓的“价格优势”。“一方面是中间环节少了,节约成本。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税收有征管盲区,淘宝店主做业务的时候,偷、漏税款,不缴或少缴税,就体现为价格优势。这就如同商家卖东西不开票会便宜些,用国家利益填补个人利益。 ”
【相关链接】
离职空姐代购逃税判11年
2012年9月,离职空姐开海外代购网店,最终逃税113万余元获刑11年,处罚金50万元。
30岁的李某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空姐,2008年起在淘宝网上销售化妆品。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某伙同其男友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再在网店销售牟利,共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