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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共识,让财力事权匹配

第一财经日报 2013-03-21 01:14:00

责编:群硕系统

随着全国“两会”的落幕,新一届中央政府的重要人事布局也已基本完成。这其中,包括主要财经部门的主事官员。热闹的人事调整过后,各个领域的主事者也都将迎来各自的挑战。

随着全国“两会”的落幕,新一届中央政府的重要人事布局也已基本完成。这其中,包括主要财经部门的主事官员。热闹的人事调整过后,各个领域的主事者也都将迎来各自的挑战。

在财政领域,挑战就非常明显。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被视为令人期待的关键性改革之一,其成效如何,颇受瞩目。财税体制改革,即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更新,所含内容也很丰富。

现行财税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省以下财政体制尚需完善;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财政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税制结构不尽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等等。举其要者,未来改革重点至少包括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优化税制结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在不少人看来,财税体制改革相对成本较小,风险相对较小,且共识较大,因而容易获得突破。如果说这个观点成立的话,那么“相对”二字之意,断不可被忽视。事实上,如同其他诸多方面的“深水区”改革一样,财税体制改革的真正推进也并非易事。

比如,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技术性强,意义重大,既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也要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还要建立健全完整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这方面的改革需求其实一直很强烈,但进展并不尽如人意,也是在说明,看起来相对容易的改革,一旦动起真格,还是有很多阻力。

毋庸置疑,财税体制改革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厘清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自从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财权上收而支出责任下移的趋势一直存在。这也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需解决的问题所在。

当年实行分税制,在“经济性分权”框架下超越了“行政性分权”的局限,其重大意义不容抹杀。但19年前的改革有不完善处,随着时代的演进,问题也逐渐暴露。唯有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才能进一步理顺政府间收入划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问题在于,究竟是进一步提高中央政府收入比例,同时加大支出责任,还是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使其具备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和财力,一直莫衷一是。

这样的分歧存在,不能排除学理层面的歧见。尽管在分税制改革后中央集中财力的目的已经超额实现,但对于未来的改革路径,学界确有不同的声音。当然,在不同学者的争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造成分歧,即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出于各自的态度立场,导致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难以厘清。

主要由中央实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做法,正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尽管财权更多集中在中央财政手中,可以监督地方政府不能乱花钱,但其弊端也是明显的。该制度导致财政收入和支出链条过长,中间环节收入流失多,且财政管理成本高,也是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下一步的“营改增”将导致地方财力进一步下降。从方向来讲,未来恐怕更需要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及支出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曾在本报发表过一个观点,即在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重新划分之前,先需要纠正“税收与税源的背离”问题。“税收与税源的背离”,体现在许多方面,如一个企业全国利润所形成的所得税被总部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收缴。这个问题导致的结果,往往是落后地区的税源所形成的巨额税收被发达地区征收。这个问题当然值得重视,但是实现税收与税源的一致性与中央、地方间财权和事权的理顺,并没有特别的矛盾存在。各种改革可以齐头并进。

让地方财力与事权匹配,这早已有共识。从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角度看,未来还需继续寻找共识,至少财政部门与地方政府间需要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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