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诗经》“邶风”里的名句,还有《汉乐府》中记下的誓言:“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古人宛转悠扬、铿锵有力的诗句背后,承载着人们对于爱情和婚姻的美好期待,然而千百年来,在感情世界里总有悲剧,无论是谁背弃谁,总是让旁观者唏嘘不已。而在当今世界,一些人婚姻的悲欢离合逐渐走出私人邻里的圈子,成为公共事件或者在舆论圈里接受拷问,这就是富豪们的“中国式离婚”——财产分割的背后拷问人性。
离婚产业链
李敖的一句名言:前妻是最可怕的敌人。这话可能过于夸张,而且有些对女性的歧视。不过在商业上,前妻“出没”也确实有可能比竞争对手更加让公司高管、股东头疼。实际上,就全球而言,离婚的亿万富豪并不算多,他们大多能与原配白头到老。在福布斯2012年全球亿万富豪榜单上的1226人中,中国内地有92名富豪上榜。其中,再婚者只有10人,娶过第三任妻子的只有1人。
这个数据只能说明富豪群体离婚率并不算很高,但是相对于普通家庭的平均离婚率,无论是中国内地富豪10%的离婚比例还是25%的再婚比例,都是异乎寻常的。离婚虽然看上去只是私事,不过因为富豪们的地位与身份,他们的离婚含“金”量极高。比如世界上因离婚付出最大代价的就是俄罗斯前首富阿布拉莫维奇,2007年他与妻子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妻子获得其身家一半的财产即55亿英镑(约700亿元人民币),这也创造了世界离婚赔偿金的最高纪录。
而在中国也有相对昂贵的离婚官司。2011年5月12日,信息传播服务业上市公司蓝色光标公告称,持股9.62%的董事孙陶然与其前妻胡凌华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之财产分割补充协议》约定,孙陶然所持1155.5万股将完成分割,其中孙陶然获得60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5.03%;胡凌华获得551万股,占股份总额4.59%。按照当日蓝色光标收盘价30.29元计算,胡凌华获得了1.67亿元财产。这一度被媒体称为中国最贵的离婚案。
也正因为富豪离婚背后的巨额财富分割,使得不少中介行业对此垂涎不已,正所谓几家欢乐几家愁。中国一位主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就曾经表示:“我们现在重点就是盯上市公司高管、大股东的离婚官司。”该律师很冷静地计算着他的案源与业务量,现在中国海内外的民营上市公司超过3000家,每家公司哪怕有十个高管和大股东,那就有3万人,按照平均10%的离婚率,也有3000人,哪怕是百分之一的业务可以放到一家律所来做,也就有30起案件。切不要小看这不多的数量,它们背后可是亿万计的财富,代理一个这样的案件,律师的收费当然会是几何级数的倍增。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协婚姻家庭论坛副主任贾明军近两年就代理了国内30余件Pre/IPO企业股东、高管因离婚而导致的股权分割案,涉及的标的额总数上百亿元。最近他正在代理的江苏第一家族婚变案,就涉及苏宁电器、苏宁环球背后的张氏家族,而相关资产就高达数十亿元。“我们只能按原始股的金额来起诉,否则光是交纳诉讼费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当事人也不一定交得起。”在他看来,近年上市公司高管离婚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尤其是创业板开设三年,不少创业者持股可以解禁,当股份可以变现时,一夜暴富从梦想照进现实,引发的离婚诉讼案件也随之高企。
链式反应
其实,近年公开报道的就有几十起富豪名流的离婚案件,而在吸引娱乐媒体关注度背后,其实也在考验着司法实践。因为当下的经济日渐复杂,财产形式也多种多样,两人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日渐成为棘手的事情,尤其是涉及到一些公司的法人治理或者上市流程。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让私人分手行为成为影响公众利益的事件。
比如最近,一度被外界奉为道德楷模的地产大佬王石似乎也“英雄难过美人关”,被媒体称为“走上了抛弃糟糠、寻觅新欢的老路”。
若王石果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目前也无消息,只是有传言说王石“净身出户”。根据婚姻法,如没有约定,女方可享婚姻存续期间一半的财产。以王石所持价值5800万元万科股票和近5年总计超过3000万元的薪酬计算,其前妻大概可分走4000万元,如果为净身出户,那么其前妻所得当然翻倍。
对于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完善的万科而言,作为董事长的王石传出离婚消息的当天,在二级市场上,万科A股价上涨2.68%。据此,业内人士认为,无论王石是否离婚重爱,对上市公司都没有实质大影响。当然,这是王石或者是万科的幸运,还有一些高管离婚可就没有这么“喜庆”,而是折腾。
时任土豆网CEO的王微,他的离婚案就是如此,它不仅影响了公司的上市,而且还因此出台了“离婚条款”,
外界称之为最能折腾的一次分手。2010年11月10日,上海徐汇区法院就王微前妻杨蕾提出的离婚财产分割诉讼,冻结了王微名下股权,包括其所持有土豆网95%的股份。就在前一天,土豆网刚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拟以红筹形式赴纳斯达克上市的申请。为此,上市申请不得不推迟。最终,在付出700万美元的代价后,土豆网的上市才被放行。
土豆网的案例并非孤例,因“姚晨骑驴赶集”广告而火遍中国的赶集网,同样因为高管杨浩然的婚姻问题使得公司治理受到影响。杨浩然与王宏艳于1995年8月8日,在安徽领取了结婚证书,随后两人赴美发展。2007年,王宏艳带着孩子返回国内,杨浩然继续居住在美国。因婚姻出现问题,二人开始分居。2008年,二人在美国加州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当年被判决离婚,但并未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
此后,女方提出回中国取证,才发现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越来越复杂。因为杨浩然和其弟杨浩涌于2004年在北京设立赶集网的运营公司,注册资金不到1000万元,二人平均持股50%。但到了2008、2009年间,杨浩然将自己的上述股权转让给杨浩涌。公开资料显示,虽然赶集网尚未盈利,在过去几年中,赶集网曾先后几次融资,总额数千万美元。按赶集网CEO杨浩涌最近对媒体所言,该网的估值不比很多互联网公司小,至少为几亿美元。
如何规避影响?
虽然,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是对半开,但是在公司高管或富豪的婚姻中,基本上不存在对半开的情形。贾明军强调,话语权主要还是掌握在拥有财富的一方。当然,财产分割在技术上也有一定难度,不少实业公司,公司高管的资产并非现金,如果要对这些资产进行对半分割,很可能就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转。当然,也不是说这些不掌握财富的配偶就会很吃亏。
贾明军代理的30起涉及高管的离婚案件里,目前有四分之一已经有结果,其中70%是调解结案。“虽然没有案件可以实现对半分割财产,但是因为总额非常可观,所以即便分到一部分,也通常都是天文数字。”在他代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分得几千万到几亿元的比比皆是。不过,财产分配也未必能弥补感情上的伤痕。
对于创业中的高管,或者如今身家亿万的富豪,该如何理性化解婚姻中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贾明军以台湾首富郭台铭为例,2008年他娶了曾馨莹为妻,同时与之签订财产协议,约定离婚时郭台铭名下股权不进行分割,因此也不会影响到鸿海公司的股价和未来的经营发展。“所以郭台铭结婚后,鸿海股价得以迅速回升。这可为大陆富豪们所借鉴。”贾明军如是说。
从前面大量离婚官司中可以看到,商界人士在处理家务事上的不足也非常明显,与西方社会相比,高管和富豪们在预防和处理相关事件时, 似乎都没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或作用发挥不足。贾明军分析说,这一现象其实有一些颇具“中国特色”的深层次原因:首先,富人在处理离婚等类似家庭问题时,主要依赖于情感或家长的个人权威来解决,不太愿意接受太多外力的帮助或参与,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
其次,贾明军认为富人对家庭财产保护的防患意识不强也是一个原因,中国自改革开放至今才30多年,大部分富人产生于近20年内,他们之前没有太多可供参考借鉴的经验,尽管国外不乏相关案例,但毕竟与中国的国情不同、法律环境不同,无法直接效仿。但在诸多离婚阻碍上市的案例影响之下,会有越来越多的网络公司股东在上市前后聘请企业与家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尤其是,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就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股东而言,不再完全是“私人”事件,而与万千公众投资人、VC、PE投资者利益相关。
“在面对这样的事件时,其实无论离婚与否,都是个人的选择,不必做太多的道德批判。”贾明军直言,离婚率增加也是全世界的趋势,各自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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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都只是账面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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